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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人!砸个大坑!毕节高空抛物受害人要反击!

云上毕节 2022-03-30

“高空抛物”引发的惨案

本台已经曝光了

N次、N²次、N³次

比如下面这些

本台《直通百姓》栏目曾做过的报道



毕节一小区屡现高空抛物,店主:什么都往下扔!

惊魂一刻!20多人站在毕节这个小区楼下庆祝新店开业,楼上突然丢下一餐盘......

吓人!天上掉菜刀,刚好砸在毕节市民身上,监控拍下恐怖一幕......

飞来横祸!毕节一业主私家车停小区车位被砸坏,监控显示...... 


这个小区楼上经常有这些东西丢下来,太恶心了!!

(点击可查看相关链接)


但还有一些人

无视高空抛物

恣意妄为


在七星关区樽憬财富小区

做汽车维修生意的杨先生

就因为楼上住户

屡屡发生的高空抛物行为

承受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



7月7日下午顾客刚把车子开到杨先生店里等待维修
不料一个矿泉水瓶从天而降


“从天而降“”的矿泉水瓶


商户 杨武

7月7日下午4点,这楼上就丢了一瓶矿泉水下来,砸在顾客车上。前面右车门上的门框就砸了一个坑右边倒车镜也砸破了。



砸破的倒车镜


杨先生告诉记者

车子被砸后

车主向他提出了赔偿要求


门框砸出的坑


商户 杨武

这个驾驶员很生气,我给他说,他忙着用车,车先开走。他肯定要找我算这个账。



杨先生还说

该小区高空抛物的情况

已经不止一次

楼上丢下来的东西

也是五花八门



商户 杨武

去年,他们物管也知道的。拿碗摔下来,把顾客红色的凯迪拉克砸了一个大坑,上次顾客那个车子,我已经赔了4000块钱。还有丢豆腐下来、丢玩具下来、这是经常的事情,丢鞋子下来的都有。所以站在这个地方都是担惊受怕的,一出来就怕东西丢下来砸着人。



事情发生后

杨先生也找过物业

可物业方也没有

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



现如今

他希望小区物业

能够采取一些措施

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商户 杨武

我觉得如果这样长期下去。首先砸着顾客的车子,肯定都要找我赔,我赔不起。其次, 我希望物业一定把这个事情处理好,以后不要有这种事情发生,如果砸着人后果不堪设想的。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

记者来到了该小区物业管理处

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当天晚上

他们已经让人排查过整栋楼的住户

但至今没有找到高空抛物的肇事者


毕节市佳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曾力兵

有财产损失,建议他直接去法院起诉,把整栋楼对应那个户型的所有人、连同物业公司一起起诉。要业主清单,我可以提供给你们,包括是我们物业公司有责任,包括上次的损失,一起告。也没有办法,现在查不出来。



杨先生最终决定

通过法律来维护

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实

无论是现行的《侵权责任法》

还是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对“高空抛物坠物行为”都是明令禁止的


2021年1月1日起

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对“高空抛物”行为作了明确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为了自己

也为了家人

请认真看看下面的提醒

☟☟☟


为了家人,这些事情请一定注意!


1

绝对不要高空抛物。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自身做起,更要制止他人高空抛物的行为。

2

在看到高空中有摇摇欲坠的物体时,要及时向消防等相关部门反映立即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3

及时清理阳台、窗台上容易被风吹掉的物品如花盆、晾衣架等,避免意外高空坠物的发生。

4

风雨天外出时,不要紧贴墙面老化的大楼以及在广告牌下行走或逗留。

5

遇到施工、装修等可能产生坠物风险的场所应注意观察或绕行。


小编再次提醒

拒绝高空坠(抛)物

从你我做起

发现家中隐患要及时处理

养成文明行为很重要


支持转发、扩散提醒

希望此类事情不要再发生



来   源:直通百姓
编   辑:吴春妹 编   审:邹江川监   制:叶光良   总监制:朱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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