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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未成年子女!毕节2家长被行拘
近日
百里杜鹃戛木管理区戛木村
村民黄某华、周某夫妇二人
因涉嫌遗弃未成年子女
被公安机关分别予以行政拘留
今年以来,黄某华(男)、周某(女)夫妇二人因家庭矛盾闹离婚而分居。
分居期间,夫妻二人对孩子的抚养和监护问题相互推诿扯皮,未达成一致意见。
随后,夫妻二人将年幼的长子黄某(9岁)、次子黄某横(7岁)丢弃给年迈的父母照顾后便外出务工。
其间,黄某华夫妇二人对两个年幼的孩子不管不问,加上其年迈的父母无力照看两个孩子,致使次子黄某横外出流浪。
接到情况反映后,百里杜鹃公安局戛木派出所民警及戛木管理区干部多次以电话、短信等联系方式,要求黄某华、周某夫妇二人返家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监护义务。但其夫妻二人均以拒接电话或不回复短信的方式进行拒绝。
10月23日,百里杜鹃公安局派出专案民警前往浙江东阳横店、慈溪等地将黄某华、周某夫妇二人抓获归案。
目前,黄某华、周某夫妇二人因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被公安机关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3日的处罚。
【遗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治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来 源:百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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