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缝插针”、强行变道、不带头盔……毕节交警再次行动!
“见缝插针”
强行变道
横穿马路
违法载人
不戴安全头盔
……
相信这些交通不文明现象
不少小伙伴都遇到过
▲交警在现场给参加活动的人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讲
活动意义
为深入推进“一盔一带”、“百日会战”多项整治行动,全面做好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金海湖新区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提升群众“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自我防护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11月23日,金海湖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以“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讲。
▲现场发放交通宣传册
除了交通安全知识宣讲外
交警还组织了“知危险会避险”
现场体验活动
邀请现场3名群众
1名摩托车驾驶员和1名货车司机
首先带领大家依次了解认识货车盲区
其次让群众和司机换位体验
感受盲区
让大家在今后驾车时知危险,会避险
▲现场体验货车盲区
交警提醒
1.驾车上路正确佩戴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2.开车时应提前看清道路指示牌和路面标识,不抢道不随意变道。3.行驶到交叉路口时支路车辆礼让干道车辆。4.开车时应保持平和心态不开“路怒车” 和“斗气车”。5.杜绝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驾驶摩托车要靠右侧车道行驶。▲现场人员宣誓争做文明出行者
云妹子给大伙们梳理了
一些不文明现象
引发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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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集齐三项交通违法行为
任性骑行承担全责
去年3月,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万安西路润麒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由于电动车违规载人(电动自行车搭载超过12周岁人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事发时在公交车道行驶)、闯红灯三项交通违法行为,与正常左转弯行驶机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骑行人被判承担事故全责。
交警提示: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此外,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人员。
典型案例二
轿车未系安全带
车主严重受伤
典型案例三
大货车盲区
三轮车与货车相撞
警惕货车盲区!1、右侧盲区货车右侧盲区约在货箱末端至驾乘舱末端位置,且距离货车宽度约为1.5米的范围,货箱越大盲区越大。
云妹子在此提醒大家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
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知危险 会避险
共同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
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部分信息综合网络
记 者:熊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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