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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9人涉黑案宣判

云上毕节 2022-03-30

近日,赫章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毛德虎、陈安龙、刘代平、陈永树、张关幸、陈昌燕、毛德进、邓广鹏、杨刚刚等九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分别判处被告人毛德虎等九人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十二万元至二万元不等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0年以来,被告人毛德虎、陈安龙、刘代平、陈永树、张关幸、陈昌燕、毛德进、邓广鹏、杨刚刚等人先后参加以毛文友(已判)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威宁县东风镇区域内,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大肆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占用农用地、伪造公司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共27起长期把持基层政权,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形成非法控制,称霸一方,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损害了基层组织的形象,对当地人民群众形成心理强制,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九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赫章县人民法院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结合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社会危害性、认罪态度等情节,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一审宣判后,九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来   源:赫章县人民法院

编   辑:吴春妹

编   审:秦   恒

监   制:叶光良 

总监制:朱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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