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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毕节这里燃气价格即将下调!
威宁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降低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
贵州华威然气有限公司: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0〕908号)及我局《关于制定城镇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的通知》(威发改〔2020〕16号)的安排部署,报来《关于调整威宁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请示》(贵华威气〔2020〕13号)收悉。根据贵公司提供的2021年上游购气价格水平,统筹考虑我县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联动机制已达启动条件等因素,经研究,决定降低我县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降低天然气销售价格
威宁自治县城区及其同一配气管网区域居民阶梯气价第一档由3.77元/m³下调为3.32元/m³,第二档由4.45元/m³下调为3.92元/m³,第三档由5.58元/m³下调为4.91元/m³;非居民用气价格由3.80元/m³下调为3.35元/m³。
二、执行时间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及时做好抄表工作。你公司要及时对价格变动前后气表所对应气量的抄表工作做好统筹安排。因客观原因不能正常抄表的,要在和用户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调价前后的用气量进行合理划分,确保用户应享受的降价金额不受折损。
(二)严格落实价格政策。你公司应按规定时间和幅度执行降价政策,不得推迟执行时间和截留降价额度,不得采用虚增用气量变相提高天然气销售价格。
(三)加强监督检查。你公司要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天然气市场价格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降价政策落实到位。
2020年12月16日
编 辑:吴春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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