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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晓灵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日前,毕节市原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晓灵(正县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赫章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赫章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晓灵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赫章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晓灵利用担任毕节地区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毕节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 源:赫章县人民检察院、毕节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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