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标准公布!毕节这里要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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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区邵家水库工程建设项目
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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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名称:七星关区邵家水库工程建设项目
二、预征地范围及面积:七星关区邵家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征收土地范围为毕节市七星关区放珠镇哩东村、木桶沟村,征收具体范围以预征收土地红线图为准。
三、征收土地现状:七星关区邵家水库工程建设项目预申请用地10.4069公顷,其中:拟预征收集体土地10.0541公顷,收回国有土地0.3528公顷。预征收集体土地的现状为:农用地8.0255公顷(耕地0.6148公顷<均属旱地>、林地7.3141公顷、其他农用地0.0966公顷),未利用地2.0286公顷。
四、土地征收目的:征收土地用途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五、预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毕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毕府发〔2020〕13号)公布实施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放珠镇哩东村、木桶沟村属毕节市七星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二类区域,其征地补偿标准为:耕地42550元/亩,未利用地10000元/亩,其余地类18500元/亩。征地时被征地耕地上有青苗的,按照当季该作物的实际损失进行青苗补偿,造成全年损失的,按1850元/亩进行青苗补偿;征地时被征耕地上无青苗的,不给予青苗补偿费。地上建(构)筑物、林木等附着物的补偿费,按照毕节市七星关区征地补偿有关标准实行。
六、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本次征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方式拟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方式,即:将征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安置人员,同时,对符合《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七星府通〔2012〕272号文)文件规定的被征地农民,采取社会保障安置措施。
七、提出意见的时间、地点、方式: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公告内容与征地相关事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毕节市七星关区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
八、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放珠镇人民政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
九、抢栽抢建的处置: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该项目建设拟征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农作物,抢搭抢建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抢搭抢建的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总监制:朱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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