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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举报!毕节开出首张罚单
△上图为广告信息
7月11日
七星关区烟草专卖局
接到市民金女士举报
七星关区卧龙大都会某商家
向其15岁的孩子销售卷烟
接到举报后
七星关区烟草专卖局
立即安排专卖执法人员依法亮证对该商家进行检查
在向消费者和证人询问了相关情况,依法调查取证后,发现该商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7月12日,七星关区烟草专卖局再次接举报,在该商家查获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17条。
七星关区烟草专卖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000.00元,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处罚。
同时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予以按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百分之九处罚款265.95元的行政处罚。
这是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依据此法律规定开出的全市首张罚单。
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与此同时,七星关区烟草专卖局联合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发方案,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宣传氛围,全面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卷烟零售点,全力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守护未成年人成长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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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李 睿
总监制:朱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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