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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一司机在毕节高速被记12分
8月5日
毕节市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
在毕威高速野马川收费站
查获一辆满载烟花爆竹的货车
经检查该车系运输普通货物车辆
无任何防护装置或警示标志
好比一个“移动炸弹”
随时可能发生危险
8月5日凌晨,毕节市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巡逻民警对辖区道路开展夜间巡查,2时左右行驶至毕威高速野马川收费站匝道时,发现一辆轻型厢式货车在行车道内违法停车,随机巡逻民警对该车进行检查。
经检查发现,该车系普通货车,车内装载火炮95箱,烟花178件。近期气温较高,危险品堆满整个货箱且为密闭空间,运输途中不断摩擦,车辆无任何防护装置和警示标志,随时有可能发生危险。
一旦运输的危爆物品发生燃烧甚至爆炸,将对周边车辆和人群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发现这一情况后,毕节市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巡逻民警将该车引导至安全地带停放,并联系具有相关危险品运输和存储资质的公司将烟花爆竹暂存至安全仓库里,并将案件移交赫章县公安局野马川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驾驶人除需要接受公安机关的治安处罚外,其交通违法行为也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其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及运输危险物品无相关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分别将被处以记6分罚100,共计12分罚200元的处罚,而驾驶人持有的A2驾照将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
在此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请一定遵章守法,切勿为了一时的高利润铤而走险,置他人及自己的生命安全而不顾,否则造成严重后果,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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