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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来了!涉及毕节这48人

云上毕节 2022-03-30

△上图为广告信息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直属一大队

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公告


夏绪明等48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巡逻民警)直属一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巡逻民警)直属一大队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六十日内依法向毕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大方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巡逻民警)直属一大队
2021年8月11日

来   源:毕节交警

编   辑:谢文娟

编   审:韩佩伽

监   制:杨廷兵

总监制:朱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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