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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首单!这个小区物业被罚

云上毕节 2022-03-30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8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明确,电动自行车在高层民用建筑违规停放、充电、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等七种行为最高可罚1万元。



近日,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全市高层民用建筑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等消防违法行为。


七星关区瑞丰新城小区有高层建筑19栋,业主2400余户,使用电动自行车的用户较多。


8月12日,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七星关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小区进行突击检查,检查人员来到消防监控室后,发现消防控制室无值班人员


根据《规定》二十六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


根据《规定》四十七条第四项,对相关物业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责令改正并处以2500元罚款。


这也是新规施行后,全市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随后,检查人员来到瑞丰新城小区16栋高层住宅,发现单元楼内停放有不少电动自行车。

通过物业找到车主后,检查员对车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现场告知车主,在高层建筑内不能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整改的将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加强宣传《规定》知识,并针对辖区内高层建筑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等违规行为开展检查,对屡教不改的单位及个人,将进行严厉处罚,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来   源:看见毕节
编   辑:吴   芳
编   审:秦   恒
监   制:杨廷兵总监制:朱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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