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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为准!毕节幼儿园放学时间调整为…

云上毕节 2022-03-30

毕节市教育局

关于规范全市幼儿园作息时间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科技局(教育局、文教卫旅局),市幼儿园: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度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历的通知》要求,结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国家关于三孩政策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园行为,现就我市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幼儿园作息时间规范如下,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开园及放假时间


幼儿园开园及放假时间严格遵照贵州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度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历的通知》要求执行,不能擅自调整。



二、幼儿入离园时间


全市城区幼儿园幼儿入园时间为7:50—8:20,离园时间为17:10-17:30,镇、村幼儿园及附属幼儿班入离园时间结合小学上下学时间适当调整,教职工在园时间不少于8小时。


三、一日活动时间


幼儿园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一日生活,时间安排应有相对的稳定性与灵活性,既有利于形成秩序,又能满足幼儿的合理需要,照顾到个体差异。幼儿园应当制定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正餐间隔时间为3.5-4小时。在正常情况下,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高寒、高温地区可酌情增减。


四、其他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督促幼儿园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要求,合理安排一日活动,自今年秋季学期起抓好落实。


(二)各幼儿园要将作息时间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各幼儿园要健全教师劳动纪律制度,将职工劳动纪律纳入幼儿园作风建设、园所团队凝聚力重要内容。


(四)各幼儿园执行作息时间的情况将作为幼儿园园长管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示范幼儿园评估的重要内容。


(五)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春秋季学期要对各幼儿园执行作息时间情况进行督查,市教育局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抽查,对违反作息时间的幼儿园及教师,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毕节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1日




来   源:毕节市教育局

编   辑:任佳丽
编   审:邱   靖

监   制:杨廷兵

总监制:朱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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