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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个人二等功!毕节市人民政府决定

云上毕节 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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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胡爱斌同志

记个人二等功的决定

(毕府发〔2021〕17号)


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胡爱斌,男,汉族,1972年9月生,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博士研究生,法学博士学位。1994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任广州市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广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挂任毕节市委常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胡爱斌同志在毕节市挂职期间,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竭力推动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重大贡献。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励动员更多力量积极投身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和乡村振兴事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给予胡爱斌同志记个人二等功。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抢抓发展机遇,狠抓工作落实,感恩奋进、砥砺前行,汇聚起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为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的毕节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毕节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印发




来   源:毕节市人民政府网

编   辑:吴春妹

编   审:邹江川

监   制:杨廷兵

总监制:朱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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