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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在即,毕节这里全面排查

云上毕节 2022-11-08

△上图为广告信息

近日

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

发布

关于开展线上巡查专项行动

打击违规学科类培训工作的通知



要求七星关区各校(园)

根据七星关区线上巡查工作手册

全面排查、监测线上培训机构

及各类网站平台、工具

发现问题,实时处理


重点巡查

拼团、小程序、地下链接

易发生违规行为的环节和场景

坚决打击变相违规行为


七星关区线上巡查工作手册


一、依法办学


1.市(区)级行政部门不具有线上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权限。


2.市(区)无线上校外培训机构。


3.线上校外培训机构需在省级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无证线上机构、违法违规网课平台、网络培训平台,依法暂停更新、关闭下架。


5.公、民办学校为本校学生提供线上自主学习资源,不得组织线上伴学、打卡等方式进行学科类培训。



二、培训对象


6.不得开展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7.面向中小学生线上培训不得违法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及以非学科类为名义的变相变异学科类培训。



三、培训时间


8.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9.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


1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四、培训方式


11.不得通过“线上答疑”、“直播变录播”、“线上伴学”、以非学科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


12.公、民办学校不得以学校举办网校,加重学生假期负担,组织学生线上学科类培训、违规补课等行为。


13.不得通过各类门户网站、搜索引擎、浏览导航、弹窗广告等信息入口、资讯推荐、生活服务、社交通讯、论坛社区、直播、短视频、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APP等线上端以各种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14.网站平台不得为违规培训提供技术支持,不得提供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技术网站平台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15.中介组织或个人不得利用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论坛贴吧等平台,撮合相关学科类培训从业人员、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自由职业者与家长开展“一对一辅导”、拼课、攒班等违规培训活动。


16.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的网络工具及学习方法。



五、广告管控


17.各类网站平台、学生及家长集中生活服务类平台内各页面、频道、板块中广告位、推荐位、用户评论互动环节不得存在学科类培训广告、高端家政(住家教师)、“一对一”、“一对多”及变相广告、软文。


18.严禁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广告宣传。


19. 不得在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发布校外培训广告。



六、收费监管


20.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21.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


22.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


23.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


24.严禁诱导中小学生家长使用分期贷款缴纳校外培训费用。


25.不得恶意逃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6.不得随意减轻或者免除《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中依法应当由校外培训机构承担的责任。



来   源:七星关教育云

编   辑:任佳丽
编   审:邹江川监   制:李德品总监制:朱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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