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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停!限时!毕节一地发布通告

云上毕节 2022-11-08



威宁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威宁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严禁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的通告 


为进一步强化城区市容秩序监管,创造整洁优美通畅的工作生活环境,解决我县城区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通告。
 一、县城区范围城市道路划定停车位范围外严禁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占用城市道路乱停乱放。
二、县城区公园广场通道口、农贸市场通道口、学校通道口、停车场通道口、消防通道口等人流密集地段禁止停放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
公园广场内严禁停放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农贸市场内严禁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影响通行秩序。
三、县城区过街天桥、铁路桥下区域和其他市政公共设施安全防护范围内严禁停放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
违反上述规定乱停乱放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对乱停乱放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为进行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威宁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威宁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2月28日






威宁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威宁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货运车辆禁(限)时入城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现状,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即日起,对轻型及以上类型载重货车、拖拉机在县城区部分路段实行禁(限)时通行,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车辆
(一)轻型货车1.8吨(不含1.8吨)以上载重货车;拖拉机。
二、禁(限)行区域
威宁自治县城区建设东路、中山路、葡泉路、菜园路、健康路、龙凤路、人民北路、荷叶路、人民中路、解放路、言嘉路、斗阁路、人民南路、渔市路、草海路、望海路、建设西路、星光路、新兴路、沿河路、星阳路、向阳路、广集路、广园路、双霞路、建广路、滨海大道、思源路、阳光大道(消防队红绿灯至万鸿城红绿灯段)、凤山路、南山路、开行路、明珠大道、望月路、西凉山路、白草坪路、平箐路、招商局路、乌江源大道。
三、车辆禁行时间
(一)轻型货车1.8吨(不含1.8吨)—6吨(含6吨))上午8:00时—晚上23:00禁止驶入禁(限)区域。
(二)中型货车(6吨)及以上货车全天禁止驶入禁(限)区域。
(三)拖拉机全天禁止驶入禁(限)区域。
四、相关规定
以上禁(限)行车辆在禁(限)时间驶入禁(限)行区域,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从严处罚。如禁行车辆在禁行时段确需入城的,请车辆所属单位或车主携带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凭证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办理运输车辆通行证。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相关通告内容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威宁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威宁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2月28日


来   源:威宁融媒

编   辑:吴春妹
编   审:邹江川监   制:李德品总监制:朱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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