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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000元资助毕节1230个孩子

云上毕节 2022-11-08

按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青基会”)安排,团省委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全省组织实施“希望工程1+1——幻方助学计划”(以下简称“幻方助学计划”)项目,拟资助我市1230名小学一年级女生,总金额123万元,现将有关事宜及具体申报流程提示如下:




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助学金按学期分两次发放,每学期发放助学金500元/人。


全市共资助7个贫困县(包含:七星关区、大方县、黔西市、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共1230名小学一年级女生,总金额为123万元(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附件1:名额分配表(1)


资助对象遴选要求


资助对象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优先遴选脱贫巩固期家庭,其次为特殊困难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致家庭困难的女生;


二是若本县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学一年级女生人数不足,遴选范围可扩展至二、三年级脱贫巩固期家庭的女生;


三是同等条件下,按孤儿、单亲家庭、本人伤残、家庭成员伤残或长期患重病、因自然灾害家庭困难的女生顺序进行遴选;


四是遴选对象均需学习努力、遵守校规校纪、生活简朴。



资助对象遴选要求


请团县(市、区)委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及时将资助名额分配到所辖项目实施乡镇(街道办事处),经资助名额、申请条件及受理时限等信息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同时开通电话咨询热线,接受学生及监护人咨询和社会监督,并督导抓好项目实施,做好相关材料的申报。


(一)学校遴选申报


团县(市、区)委将资助名额、申请条件及受理时限等信息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同时开通电话咨询热线,接受学生及监护人咨询和社会监督。本项目不单独接受个人申请,须由学校推荐遴选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并填写《“希望工程1+1——幻方助学计划”拟受助学生公示表》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希望工程1+1——幻方助学计划”申请表》(见附件3),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脱贫巩固期家庭学生,须附建档立卡证明,其他原因所致困家庭学生,须附村委会或社区盖章的情况证明)。



附件3:《“希望工程1+1——幻方助学计划”申请表》

学校填写《“希望工程1+1——幻方助学计划”拟受助学生情况汇总表》和《“希望工程1+1——幻方助学计划”拟受助学生银行卡信息汇总表》,负责将以上资料报至团县(市、区)委。

注:附件3中银行账户栏信息为必填项,并统一填写中国农业银行账户信息,做到信息务必准确,所涉表格模板不予有任何改动。


(二)初审阶段


团县(市、区)委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申报的学生家庭按照资助对象遴选要求100%比例进行遍访调查,再经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集中研判无异议后报送。团县(市、区)委负责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按照不低于本县资助人数10%的比例进行抽样走访调查,填写《“希望工程1+1——幻方助学计划”受助学生抽样调查表》。抽样调查无异议后,团县(市、区)委将初审材料汇总后报至团市委。


(三)复核阶段


团市委收到材料后,对资料完整进行复核,按照不低于资助总数10%的比例进行电话或实地走访,按本地区总名额进行编号汇总后报送省青基会。


(四)终审阶段


青基会对材料进行终审,并按照不低于资助总数10%的比例进行电话或实地走访调查,于4月20日前将最终受助学生名单上报中国青基会。中国青基会将对提交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抽检,抽检以县(市、区)为单位,比例不低于3%,请所辖团县(市、区)委做好配合。


助学金发放


省青基会根据审核结果,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采取直通车形式,在5月底前,由省青基会直接向申请表中填写的监护人银行卡划拨助学金,并将划拨助学金情况反馈到团市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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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毕节团市委、青春毕节

编   辑:吴   芳
编   审:邹江川监   制:李德品总监制:朱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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