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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一地供水价格有变
近日
威宁自治县
城乡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召开
通过听证
听证群体23人
一致同意供水价格调整
听证会由听证人、县人大、县政协等相关部门及部分消费者、经营者、专家、成本检测机构人员等组成。
调整后,威宁自治县城乡供水实施阶梯计价: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级水价由现行2.50元/m³ 调整为3.00元/m³,调增金额0.50元/m³,用水量按年核定,水量基数调整为132(含132)m³/户•年或44(含44) m³/人•年。
第二级水价由现行3.75元/m³调整为4.50元/m³,调增金额0.75元/m³,用水量按年核定,水量基数调整为132m³/户•年-175(含175)m³/户•年或44-58.4(含58.4)m³/人•年。
第三级水价由现行7.50元/m³调整为9.00元/m³,调增金额1.50元/m³,用水量按年核定,水量基数调整为用水量超过175m³/户•年或58.4m³/人•年。
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价格:非居民用水价格由现行3.75元/m³调整为4.68元/m³,调增金额0.93元/m³。
特种用水价格由现行12.50元/m³调整为15.25元/m³,调增金额2.75元/m³。
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价幅度调整为超定额50%以下(含50%)的部分按基准水价的1.5倍计收;超定额50%以上的部分按基准水价的2倍计收。
来 源:威宁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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