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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611.9万!毕节一地集中宣判
6月10日
威宁县人民法院对4起电信诈骗
及关联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
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对4名被告人定罪处罚
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
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并处三千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
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宣判采用视频远程方式进行,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宣判。
本次集中宣判,聚焦电信网络诈骗下游犯罪,罪名主要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4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用其银行账户、介绍别人提供银行账户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案金额总计达611.9万元。
被告人提供银行卡套件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虚假信息传播、资金转移等提供便利,使诈骗犯罪更易得逞且损失更难挽回,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坚决斩断犯罪关键链条。
威宁法院正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毫不动摇坚持依法严打方针,持续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及“断卡”等专项打击行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维护好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来 源:威宁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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