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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毕节一地人事任免

云上毕节 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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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陶黔松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2022年6月23日金沙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金沙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陶黔松同志任金沙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张  定同志任金沙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龚雪莹同志任金沙县人民法院禹谟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国俊同志任金沙县人民法院安底人民法庭庭长;
兴杰同志任金沙县人民法院沙土人民法庭庭长;
赵中践同志任金沙县人民法院安洛人民法庭庭长;
曾昌明同志任金沙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汪明会同志的金沙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  肖同志的金沙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肖华仑同志的金沙县人民法院禹谟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曾昌明同志的金沙县人民法院安底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赵中践同志的金沙县人民法院高坪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登迪同志的金沙县人民法院安洛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柴地忠同志的金沙县人民法院鼓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姚  杰同志的金沙县人民法院岩孔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沙成万同志的金沙县人民法院平坝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骆礼秋同志的金沙县人民法院石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金沙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6月23日


来   源:金沙融媒“金喜”APP

编   辑:吴   芳
编   审:秦   恒监   制:李德品总监制:朱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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