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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这些人购房!毕节公布流程

云上毕节 2022-11-08

△上图为广告信息

此前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曾发布

关于支持地灾威胁区群众进城购房居住的通知

点击查看详情

政府发文:毕节这些人买房有优惠

近日

毕节市发布

支持地灾威胁区群众进城购房

操作手册

具体如下

↓↓↓

一、受理审核


1.申请。地灾威胁区群众向属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由属地村(社区)代收申请书和原有住房封存管理承诺书(附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住房及附属设施图片)。


2.初核。收到申请书后由村(社区)进行初核,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书上签署“符合进城购房优惠条件”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属地乡(镇、街道)。不符合条件的,做好疏导解释。


3.复核。由属地乡(镇、街道)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优惠购房面积,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灾威胁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符合条件的,做好疏导解释。公示无异议后,在申请书上签署“符合进城购房优惠条件”并加盖公章后,形成花名册(含申请书、原有住房封存管理承诺书及其附件的扫描件)报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进行确认。


4.确认。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花名册,核实申请购房群众是否位于地灾威胁区内,并将核实确认后的汇总表推送至县(市、区)住建部门,同步反馈到属地乡(镇、街道)。


二、房源交易


5.房源筹集。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筹集房源并组织审核,重点核查商品房房源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建设进度是否正常,对商品现房优先纳入支持房源。


6.价格确定。提供支持的房源企业,按本企业项目2022年3-5月实际销售价格(网签备案价格)的平均数确定优惠价格后向县(市、区)住建部门申报,县(市、区)发改、住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复核确定后,向社会公开。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组织房源企业制定包括项目规划、户型、面积、价格信息的宣传资料推送到乡(镇、街道)进行宣传发动。


7.选房看房。由乡(镇、街道)与县(市、区)住建部门建立选房、看房机制,定期组织群众选房看房。


8.交易服务。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指导房源企业建立全程代办机制,为申请人办理购房相关手续提供优质服务。


三、金融服务


9.楼盘准入。银行负责对房源所属楼盘准入资格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房开商开发资质、信用状况、信誉良好、经营状况、施工方资质、楼盘施工进度、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现)售许可。


10.贷款申请。房源企业负责按照合作银行住房按揭贷款一次性告知清单,收集购房人(借款人)贷款申请、收入佐证资料、二代居民身份证(已婚的须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征信查询授权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表、首付款凭证提交给银行。


11.贷款调查。银行负责对购房人(借款人)的贷款准入资格进行调查,重点调查购房人(借款人)信用状况、收入来源、收入偿债比、购房行为的真实性、首付款来源及支付的真实性。


12.合同签订。对符合贷款条件的,银行负责通知购房人(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受托支付委托书》,与房源企业签订《保证合同》,房源企业按要求存入保证金并签订《质押合同》。


13.抵押登记。银行负责通知购房人(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


14.贷款发放。办理完抵押登记后,银行负责通知购房人(借款人)签订借款借据后,由银行向购房人(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


15.资金支付。贷款发放后,由银行按照《受托支付委托书》将信贷资金从购房人(借款人)账户支付给房源企业。


16.贷款还款。购房人(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还款计划,足额向还款账户存入资金,银行按照合同约定从购房人(借款人)账户扣划资金用于归还贷款本息。


四、原住房封存管理


17.县(市、区)住建部门将购买房屋的交付信息推送到乡(镇、街道),由属地乡(镇、街道)在6个月内组织对原住房进行封存管理。



来   源:毕节发布

编   辑:任佳丽
编   审:秦   恒监   制:李德品总监制:朱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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