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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贵州疫情防控措施有调整

云上毕节 2023-12-25

△上图为广告信息

据此前国家卫健委消息

今天起(2023年1月8日)

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

调整到“乙类乙管”后

贵州省防控措施方面有哪些调整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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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疫情防控措施最新调整变化


贵州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最新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印发了《贵州省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实施方案》,将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移到“保健康、防重症”上来,统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应对调整后可能出现的风险。


01有序做好政策措施的调整优化

落实7个“不再”要求。即:

  • 不再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行隔离管控,

  • 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

  • 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

  • 不再查验健康码和场所码,

  • 不再对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健康码实行“红码”管理,

  • 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 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


除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学校等重点场所外,其余人员实行“愿检尽检”,各地要保留充足的核酸采样点,以满足广大群众检测需求。


02持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符合接种条件的,要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接种,优先采取序贯加强免疫,全面提高全人群特别是老年人接种覆盖率。对于已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的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可有序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03切实做好治疗药品及检测试剂的储备

我们对照国家居家治疗常用药目录,结合我省药品生产企业相关情况,制定了符合我省实际的常用药参考目录和储备药品品种目录,督促各级医疗机构按要求加强对症治疗药物、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成药、抗原检测试剂等储备。


04着重加大医疗救治保障力度

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应设尽设、应开尽开”。用好“贵州省新冠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医疗机构开通24小时线上诊疗、购药、咨询等服务。根据感染患者年龄、临床症状、是否合并基础疾病等情况实行分级分类救治。严禁医疗机构门急诊推诿、拒诊新冠感染患者。


05有序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对于65岁及以上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等重点人员,分级分类建立需求清单,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全力做好辖区群众就医需求保障。村(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同配合,为辖区居民提供疫苗接种、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协助转诊等健康服务


06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

发挥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作用,做好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加强医疗资源配置。依托县域医共体,持续提升农村地区医疗保障能力,建立重症患者就医转诊渠道。倡导返乡人员减少聚集性活动




今天起,贵阳公交车不再测温

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贵阳公交实际情况,现对运营生产相关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如下:

一、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乘客出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测温要求,所有运营线路及公交场站不再执行测温。
二、乘客在乘车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驾驶员将提醒、督促乘客规范佩戴口罩乘车,并不再要求乘客出示健康码、测温等措施。
三、我司将加强运营车辆及场站公共区域的日常公共卫生管理,做好环境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原则上每日消毒不少于1次、通风不少于2次,节假日期间适当增加消毒通风频次。

今天起,这些行为涉案调整


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 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 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另外,马上就是春节了

回家的路途虽然开心

但是在返乡出行途中

大家也要做好个人防护

避免在公共区域长时间停留

戴好口罩,注意安全间距

返乡初期也要做好健康监测

规范佩戴好口罩

减少与家中老年人尤其是

合并基础性疾病者的接触

及时了解居住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联系方式







返乡后,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时,联系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由乡村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健康咨询、健康监测、抗原检测、用药指导等服务。


  • 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
居家治疗,不外出居家期间尽可能减少与家人接触 及时求助村民委员会和村卫生室,获得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盒


  • 症状明显的
到发热诊室就诊


  • 出现多日持续高热、呼吸困难等情况的
及时求助村民委员会和村卫生室,获得指导和协助向上级医院转诊


希望大家都能

顺利回家过个幸福团圆年

ps:乘坐公共交通时

一定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返乡初期,也要做好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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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任佳丽       编   审|秦   恒监   制|刘靖林       总监制|朱光伦来   源|贵阳通、直通百姓


投稿邮箱:bjtvys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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