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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商家被罚!毕节严厉打击此类行为!
近日,七星关区撒拉溪派出所在辖区杨柳村杨柳街排查时,发现某烟花爆竹店售卖许可证已过期,但该店仍非法储存烟花134件、鞭炮106件,共计240件。
经勘查,该店地处居民聚集路段,人口流动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存储条件。
目前,撒拉溪派出所已收缴该店烟花爆竹240件,该案已受理为行政案件查处。
1月9日,七星关区大新桥派出所在工作中获知,辖区尚某与杨某威二人从安顺市购买149件烟花到七星关区销售,并将所购烟花非法储存在大新桥办事处杨某威家。
获此线索后,大新桥派出所迅速出动,在杨某威家现场查获烟花149件。
目前,杨某威与尚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已分别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
警方正告:
烟花爆竹属危险物品,运输、储存不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严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警方提醒市民,购买烟花爆竹一定要到规范门店购买正规产品,避免财产损失及生命危害。
投稿邮箱:bjtvys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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