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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毕节严厉打击

云上毕节 2023-12-25

△上图为广告信息

关于严厉打击春运期间道路运输

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通告


目前已进入春运返程高峰,人员流动性增大,部分客车在无合法经营手续的情况下,在我市辖区从事非法组客运输经营活动,严重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营造安全便捷有序的出行环境,毕节市交通运输局、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五支队决定从即日起,联合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客车非法异地组客运营等道路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的,一经发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予以处罚。对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贵州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五支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营运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实施高压打击,凡因非法营运和违法违规被查处的,依法依规严处重罚。


三、对在检查过程中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或者围堵国家机关,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敬请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时选择客运站(点)发出或线上预约有线路标志牌的合法客运车辆,拒乘无上述特征、无合法运营手续的客车,特别是对他人以低票价等手段招揽至公路出入口、服务区等站外乘车的行为要保持警惕、主动抵制。积极举报道路运输非法营运和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执法部门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共同维护我市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举报电话:

毕节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857-8293062

七星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57-8123456

大方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57-5227639

黔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57-4224124

金沙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57-7361466

织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57-7624808

纳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57-3532973

威宁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57-6229933

赫章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57-3225688

百里杜鹃管理区道路运输局:0857-5680579


特此通告。


毕节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29日


编   辑|吴春妹       编   审|吴   芳监   制|刘靖林       总监制|朱光伦来   源|毕节交通

投稿邮箱:bjtvys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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