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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毕节一地最新通告

云上毕节 2023-12-25

黔西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行人

违法进入高速公路的通告


为规范我市范围内高速公路安全通行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交通事故,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巩固新时代“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提升行动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行走,不得横穿高速公路,因生产、出行确需前往高速公路对面,请务必走人行天桥、桥下通道或涵洞。


二、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或横穿、跨越高速公路,被正常行驶车辆碰撞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


三、行人故意损坏高速公路沿线的防护网、标志标牌、反光标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造成危害后果的,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进行罚款、治安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禁在高速公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域内放养家禽或牛、马、羊等大型牲畜,如家禽、家畜闯入高速公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饲养人、管理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的,由高速公路执法部门依法处罚,并将处罚情况抄送给相关单位,由相关单位按规定给予处理。


六、全市党员、干部职工(含村<社区>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严格遵守禁止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有关规定,广泛宣传教育,引导身边人自觉关爱生命、维护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加强宣传教育,确保我市域内高速公路通行安全。


高速公路是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并控制出入的道路,车流量大、车速较快,一旦发生事故,将带来严重后果。请广大群众珍爱生命、爱惜家庭,管好自己、教育家人,切勿因图一时捷径、图一时方便违法进入高速公路,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


黔西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7日

编   辑|吴春妹     编   审|吴   芳监   制|刘靖林       总监制|朱光伦来   源|黔西市人民政府网投稿邮箱:bjtvys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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