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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七星关2023划片区招生方案出炉
一、划片原则
(一)充分整合市、区教育资源,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坚持户籍和房产相结合、经商和务工统筹协调的原则。
(四)以乡镇街道或学区为单位,实行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兼顾原则。
二、划片范围
(一)主城区学校
1.市西学区
毕节一小:市西街道安家井社区、翠屏社区从南门口至草海大道以北区域。
毕节二小:市西街道松山社区、和平社区。
毕节三小:市西街道天河社区、金钟社区。
毕节七小:市西街道翠西社区、翠屏社区从南门口至草海大道以南区域。
毕节十九小:市西街道百花社区、北门社区。
2.洪山学区
毕节四小:洪山街道桂花社区、金桂社区(不含桂花苑)、拥军社区以百里杜鹃路为界靠北一侧(即靠爱民广场一侧)区域。
毕节十二小:洪山街道洪山社区、环南社区以碧阳大道为界靠北区域、金桂社区桂花苑。
3.市东学区
毕节五小:市东街道清毕社区、文峰社区。
毕节六小:市东街道水西田社区(不含牌楼组、森林组、八角组)、龙山社区。
毕节八小:市东街道双井社区。
毕节十小:市东街道水西田社区牌楼组、森林组、八角组。
4.麻园学区
七星关区第一实验学校:麻园街道麻园社区、双城社区、杜鹃社区以开行路和百里杜鹃路为界靠区审计局宿舍、依山雅苑一侧区域。
毕节九小:麻园街道双树社区、杜鹃社区以开行路为界靠区公务员小区、兴隆家园小区一侧区域,洪山街道拥军社区以百里杜鹃路为界靠南一侧(即靠半岛水湾小区一侧)、麻园街道望城社区滨河景城小区、杨家塘社区原棉纺厂范围和七星国际城小区区域。
毕节二十小:麻园街道杜鹃社区以开行路和百里杜鹃路为界靠博泰仕府领地小区一侧区域、望城社区(不含滨河景城小区范围)、杨家塘社区(不含原棉纺厂范围和七星国际城小区范围),流仓社区马鞍山安置区、碧阳大道1号小区。
5.碧阳学区
毕节市实验学校:碧阳街道滨湖社区(以百里杜鹃路为界靠市政府一侧区域)、同心社区、南山社区的和诚家园小区。
七星关区第二实验学校:碧阳街道滨湖社区(以百里杜鹃路为界靠观邸小区一侧区域)、南山社区(不含和诚家园小区)、大兰社区,三板桥街道六合社区,洪山街道兰苑社区。
七星关区第二实验学校分校(长宁小学):三板桥街道六合社区、大坡坪社区,洪山街道环南社区以碧阳大道为界靠南区域。
毕节二十二小:碧阳街道流仓社区(不含马鞍山安置区、碧阳大道1号小区),鸭池镇甘海子社区。
6.德溪学区
七星关区第四实验学校:德溪街道后河社区。
七星关区第五实验学校:德溪街道烂泥社区、碧玉社区、德沟社区、甲秀社区。
(二)非主城区学校
观音桥街道、大新桥街道、三板桥街道、柏杨林街道、碧海街道适龄儿童入学由街道办事处按以下划片区域组织就近入学。具体招生范围如下:
1.观音桥学区
毕节十六小:观音桥街道五里坪社区(不含前进组、树林组、献山组)。
毕节十七小:观音桥街道塘坊社区、桥头边社区。
观音桥希望小学:观音桥街道五里坪社区(前进组、树林组、献山组)。
迎宾小学:观音桥街道迎宾社区、长征社区、红堰社区。
2.大新桥学区
毕节十五小:大新桥街道大桥社区、天生桥社区、殷官屯社区、大坡社区。
小河小学:大新桥街道小河社区。
魏家屯小学:大新桥街道魏家屯社区、大坡社区。
3.三板桥学区
毕节十三小:三板桥街道茶亭社区、官大社区。
灵峰小学:三板桥街道灵峰社区,大新桥街道大坡社区。
4.柏杨林学区
柏杨林恒大阳光小学:柏杨林街道奋进社区36-45栋,幸福社区46-55栋、141-143栋、146-155栋,圆梦社区105-137栋。
5.碧海学区
前所小学:柏杨林街道和美社区1-25栋,奋进社区26-35栋、157-167栋,幸福社区56-65栋,阳光社区66-90栋,碧海街道前所社区。
碧海街道其余小学由办事处组织适龄儿童在本辖区内小学就近入学。
(三)原七星关区乡镇学校
由各乡镇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自行组织适龄儿童入学。
(四)原金海湖新区各学校
1.原金海湖新区区直各学校招生范围具体为:
(1)七星关区第九实验学校(原金海湖新区第一小学):归化街道香田社区、同心社区、同德社区、杨柳社区、瓦厂社区、文翰社区(原平乡社区一、二、三、四组)、常丰社区垭口组和长远组,双山镇中路社区。
(2)七星关区第十实验学校(原金海湖新区第二小学):双山镇幺塘社区、锦绣社区、松树社区、平原社区(三、四、五组)。
2.原金海湖新区其他乡镇(街道)小学(教学点)招生范围:
由原金海湖新区各乡镇(街道)按照就近入学原则自行组织适龄儿童入学。
(五)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在招生许可范围内自主招生,并且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进行入学测试,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新生报名注册后由学校随机分班。
三、入学条件
(一)年龄条件:2017年5月31日前(含5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七星关主城区划片入学条件:以适龄儿童父母房产(商铺除外)作为划片依据参与划片就近入学。
1.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主城区有房产的,需提供:
(1)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合同需经主管部门备案且约定交房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前)。
(2)户口本及能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之间关系的印证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2.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主城区有房产但无房屋产权有效证明(不动产证)的,或购房合同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需提供:
(1)社区及办事处出具的房屋产权归属证明。
(2)户口本及能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之间关系的印证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3)2023年3、4、5月份水电费缴纳清单。
(三)符合七星关主城区下列统筹入学条件之一的:由区划片招生领导小组根据适龄儿童实际居住情况统筹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小学相对就近入学。
1.适龄儿童在七星关区主城区(市东街道、市西街道、麻园街道、洪山街道、碧阳街道、德溪街道)有户籍的,需提供:
(1)户口本(2020年1月1日后打印的)。
(2)实际居住地社区及办事处出具居住证明,居住地租房合同及2023年3、4、5月份水电费清单。
2.随迁适龄儿童父母务工单位或其父母个人在七星关区主城区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提供:
(1)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由区人社局出具缴纳近一年内半年以上的)。
(2)户口本及能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之间关系的印证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3)实际居住地社区及办事处出具的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及2023年3、4、5月份水电费清单。
3.随迁适龄儿童父母是主城区工商户的,需提供:
(1)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时间在半年以上)。
(2)经营场所租赁合同。
(3)近半年纳税证明(属于免税的需提供免税证明)。
(4)户口本及能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之间关系的印证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5)实际居住地社区及办事处出具的居住证明、居住地租房合同及2023年3、4、5月份水电费清单。
4.区外到七星关主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
(1)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核实发放,逾期无效)。
(2)户口本及能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之间关系的印证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3)居住地租房合同及2023年3、4、5月份水电费清单。
5.拆迁(货币补偿除外)至今在主城区无住房户子女,需提供:
(1)房屋征收合同和补偿协议。
(2)户口本及能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之间关系的印证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3)现居住地社区及办事处居住证明、居住地租房合同和2023年3、4、5月份水电费清单。
6.特殊群体适龄儿童,提供相应印证材料,由划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到城区有空余学位小学相对就近入学:
(1)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军人子女,参战(核)老兵直系亲属、援鄂(沪)医疗队成员子女,见义勇为、道德模范人员子女,孤儿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按相关规定,协调办理入学。
(2)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优才卡”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提供印证材料;招商引资人员子女入学按照毕节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中的“投资服务优惠”规定提供印证材料办理入学。
(3)教师子女可根据意愿统筹到父母任教学校就读。
(4)毕节高新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资料交企业所在地乡镇(街道)中心校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①用工合同、近半年工资册(用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②户口本及能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之间关系的印证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四、招生程序
(一)2023年8月1日至2日,符合划片条件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片区相应学校窗口审核登记(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审核人需签字确认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校公章),学校登记窗口应公布联系人、联系电话、开放时间等。
(二)2023年8月7日至8月11日,区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到城区各小学复审,复审通过的适龄儿童入学名单经区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校长签字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打印入学通知书分发至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凭入学通知书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区教育科技局学生信息中心凭新生入学通知书审核学籍注册,无入学通知书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三)2023年8月12日至13日,符合统筹条件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按照统筹入学条件对应的相关要求提供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区划片招生领导小组(地点:区教育科技局1号楼108室学生信息中心)登记审核(超过规定时间不予登记,责任自负),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当场发放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凭入学通知书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区教育科技局学生信息中心凭审核通过的新生名单审核学籍注册。
(四)2023年8月18日至8月19日各学校适时组织新生报名注册。
五、本指导意见由区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57-8738890。
七星关区主城区各小学
毕节市七星关区
2023年七年级划片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面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黔教督〔2022〕11号)、《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2023—7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七星关区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结合七星关主城区教育资源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导意见。一、划片原则
(一)充分整合市、区教育资源,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坚持户籍和房产相结合、经商和务工统筹协调的原则。
(四)以乡镇(街道)或学区为单位,实行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兼顾原则。
二、划片范围
(一)七星关主城区学校划片范围
1.七星关区实验中学:市东街道文峰社区、清毕社区,麻园街道麻园社区以麻园路为界靠七星关区实验中学一侧区域(简称麻园A)、双城社区以麻园路为界靠七星关区实验中学一侧区域和学院路以西区域(简称双城A)。
2.毕节三中:麻园街道双树社区、杨家塘社区、望城社区、杜鹃社区、麻园社区以麻园路为界靠毕节三中一侧区域(简称麻园B)、双城社区以麻园路为界靠毕节三中一侧区域和学院路以东区域(简称双城B),洪山街道拥军社区,碧阳街道流仓社区碧阳大道1号小区和马鞍山安置小区。
3.毕节七中:市西街道百花社区、翠屏社区、安家井社区、翠西社区、北门社区、松山社区。
4.毕节八中:市东街道水西田社区、龙山社区、双井社区,市西街道天河社区、金钟社区、和平社区。
5.毕节一中初中部:洪山街道桂花社区、金桂社区、洪山社区、兰苑社区、环南社区,碧阳街道大兰社区。
6.七星关区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长宁小学):碧阳街道南山社区、同心社区、滨湖社区,三板桥街道六合社区、大坡坪社区。(碧阳街道同心社区、滨湖社区适龄少年可选读毕节三中)
7.毕节十二中:德溪街道后河社区、烂泥社区、碧玉社区、德沟社区、甲秀社区,碧阳街道流仓社区(不含马鞍山安置区、碧阳大道1号小区)。
(二)非主城区学校
观音桥街道、大新桥街道、三板桥街道、碧海街道、柏杨林街道、海子镇辖区由以上6个乡镇(街道)按以下区域组织适龄少年在本辖区初中学校就近入学。具体招生范围如下:
1.观音桥辖区:由观音桥街道办事处组织应届小学毕业生整班交接到七星关区民族中学就读;
2.大新桥辖区:由大新桥街道办事处组织应届小学毕业生整班交接到毕节十中就读。
3.三板桥辖区:由三板桥街道办事处组织(不含六合社区、大坡坪社区)应届小学毕业生整班交接到毕节十一中就读。
4.柏杨林辖区:由柏杨林街道办事处组织应届小学毕业生整班交接到七星关区荔湾实验学校就读。
5.海子街镇、碧海辖区
海子街中学招生范围:海子街镇海子街社区、周家桥社区、大湾社区、小箐沟社区、热水田社区、钻天坡社区、黑泥井社区、七里沟村、二道河村、果乐村;碧海街道尚家寨社区、柏杨林社区、彭家寨社区、前所社区、石榴口社区、邵关社区、丁家寨社区、张家寨社区、平桥社区、西冲社区、梅子沟社区、沙锅寨社区。
七星关区第三实验学校招生范围:海子街镇大丫口村、坪山社区、龙塘村、安山村、树垮村、五十亩村、十三亩村、擦枪岩村;碧海街道蚂蟥社区、龙滩社区、沙地社区、店子社区、马过河社区、陈家院社区、胡家院社区。
(三)七星关区其他乡镇划片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就近原则组织小学毕业生整班交接到本乡镇初中学校就读(本辖区初中学位不足的,区教育科技局统筹临近乡镇初中学位保障)。
(四)原金海湖新区各乡镇(街道)划片
原金海湖新区各初中学校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照就近原则组织小学毕业生整班交接到相应初中学校就读(本辖区初中学位不足的,区教育科技局统筹临近乡镇初中学位保障)。
(五)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在招生许可范围内自主招生,并且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掐尖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进行入学测试,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新生报名注册后由学校随机分班。
三、入学条件
(一)学籍在主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主城区有房产的,取得主城区初中就近划片入学资格。
1.适龄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主城区房屋有产权证的(商铺除外),需提供:
(1)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合同需经主管部门备案且约定交房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前)。
(2)户口本及能证明适龄少年与父母之间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2.适龄少年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主城区有房产但无房屋产权有效证明或购房合同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需提供:
(1)社区及办事处出具有效房屋产权归属证明。
(2)户口本及能证明适龄少年与父母之间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3)2023年3、4、5月份水电费缴纳清单。
(二)应届小学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取得主城区初中相对就近统筹入学资格,以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到初中学校入学。
1.学籍不在主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但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主城区有房产的,需提供:
(1)按上面第(一)款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户口本及关系证明材料。
(2)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
2.户籍在主城区(市东街道、市西街道、麻园街道、洪山街道、碧阳街道、德溪街道)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需提供:
(1)户口本(2020年1月1日后打印的)。
(2)居住证明(实际居住地社区及办事处出具),居住地租房合同及2023年3、4、5月份水电费清单。
(3)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
3.随迁子女父母务工单位或其父母个人在七星关区主城区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提供:
(1)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缴纳近一年内半年以上的)。
(2)户口本及能证明适龄少年与父母之间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3)实际居住地社区及办事处出具的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及2023年3、4、5月份水电费清单。
(4)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
4.随迁子女父母是主城区工商户的,需提供:
(1)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时间在半年以上)。
(2)经营场所租赁合同。
(3)近半年纳税证明(属于免税的需提供免税证明)。
(4)户口本及能证明适龄少年与父母之间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5)实际居住地社区及办事处出具的居住证明、居住地租房合同及2023年3、4、5月份水电费清单。
(6)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
5.七星关区区外到主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
(1)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核实发放,逾期无效)。
(2)户口本及能证明适龄少年与父母之间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3)居住地租房合同及2023年3、4、5月份水电费清单。
6.拆迁(货币补偿除外)至今在主城区无住房户子女,需提供:
(1)房屋征收合同和补偿协议。
(2)户口本及能证明适龄少年与父母之间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3)现居住地社区及办事处有效居住证明、居住地租房合同和2023年3、4、5月份水电费清单。
7.特殊群体适龄少年,提供相应印证材料,由划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到城区有空余学位初中学校相对就近入学:
(1)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军人子女,参战(核)老兵直系亲属、援鄂(沪)医疗队成员子女,见义勇为、道德模范人员子女,孤儿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按相关规定,协调办理入学。
(2)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优才卡”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提供印证材料;招商引资人员子女入学按照毕节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中的“投资服务优惠”规定提供印证材料办理入学。
(3)教师子女可根据意愿统筹到父母任教学校就读。
(4)毕节高新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资料交企业所在地乡镇(街道)中心校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①用工合同、近半年工资册(用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②户口本及能证明适龄少年与父母之间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四、招生程序
(一)2023年7月28日前,城区各小学对本校六年级符合划片条件的毕业生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并收集印证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审核人需签字确认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2023年8月1日至8月4日,区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到城区各小学对符合主城区划片入学条件的六年级学生名单和印证材料(印证材料收集顺序必须与名单顺序一致)进行复审,复审通过人员名单经学校校长签字后在原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区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打印入学通知书,由学校分发至适龄少年,适龄少年凭入学通知书到相应初中学校报名就读。
(三)2023年8月5日至8月6日,未在主城区就读六年级但父母在主城区有房产的、其他符合主城区初中学校统筹入学条件的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由监护人提供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到区划片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区教育科技局1号楼108室学生信息中心)审核登记(超过规定时间不予登记,责任自负),审核通过人员当场发放入学通知书,适龄少年凭入学通知书到相应初中学校报名就读。
(四)2023年8月18日至19日,各初中学校自行组织新生报名注册(学校收回入学通知书作为注册学籍的唯一凭证),区教育科技局学生信息中心凭新生入学通知书审核学籍注册,无入学通知书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五、本指导意见由划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57-8738890。
七星关区主城区七年级划片招生范围表(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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