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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刚刚在毕节发出
如期开展
发布会上
“家庭教育令”
重难点问题
一、“防”字先行,积极预防涉妇女儿童违法犯罪
深入领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工作要求,用好用活“法官工作站”和“诉前调解”平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风险隐患就地消除。主动带案下乡,深入田间地头,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知识。
在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时,向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二、“打”字开路,依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依法审理妇女儿童权益民事案件
1、依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及未成年人犯罪
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对强奸、强制猥亵儿童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实行档案封存管理和及时回访方式,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
2、依法审理好婚恋家庭纠纷案件
2023年1月至今,我院受理婚姻案件共计2580件,审结2246件,其中调解958件,经法院做工作主动撤诉325件,调撤率57.12%;受理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共计183件,审结159件,调解72件,调解率45.28%。
3、依法作出家庭教育令
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引导,教育引导子女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生活技能、行为习惯,尊重未成年人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的未成年子女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三、“帮”字当头,加强对妇女儿童涉案群体的保护救助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方面我院实现对未成年被告人法律帮助全覆盖,并在必要时按规定提供了法律援助,实现刑事辩护全覆盖。加强对经济困难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切实解决因被告人无赔偿能力而导致的生活困难。另一方面,强化对未成年被告人的跟踪帮教和关心关爱,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减少社会对立面,助力其早日回归社会;对判处缓刑,正在社区矫正的未成年罪犯进行帮教回访,了解其是否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进行社区矫正。
四、“宣”字增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编 辑|郑语欣
总监制|朱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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