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中国人为什么喜欢看包公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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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为什么喜欢看包公断案?
中国人自古就喜欢《三国演义》和《包公案》,这两个故事流传千年,地位就像现在TVB的律政剧,坊间口口相传、乐此不疲。
那么问题来了,中国人如此喜欢三国和包公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是对法律的崇尚、还仅是侠义精神的体现?就此,易中天先生提出了三个问题,在文中可窥见一二。
口述 | 易中天
作者 | 正和岛内容运营部 宋一平
来源 | 正和岛(ID:zhenghedao)
▌中国人为什么喜欢看包公案
我今天想讲一下法治中国与文化传统。围绕这个主题,我们来思考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中国有法治传统吗?可以这样说,辛亥革命之前,有法制,无法治。这两个词有什么区别?法治是以法治国,王在法下,这是约定之法,可以商量;法制则是依法治国,王在法上,王定之法,没有商量。
《管子·任法》里有这样一段话,“法者,天下之至道也,圣君之实用也。有生法,有守法,有法於法。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於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所有人分成三等,君主是立法者,官员是执法者,民众则受制于法,这个法是不可以商量的。
有人说约法三章不就是可以商量吗,我们想想,约法的时候哪有商量,那叫宣布。没有立法程序,没有商量,所立之法可能是良法,也可能是恶法,这个要碰运气。最典型的例子是商鞅变法的故事。商鞅变法就是依法专制,显著的特点是没有言论自由,不允许人们议论他的新法。史书记载,新法颁布以后,有些人觉得新法还不错,就开始说好话,商鞅把这些人抓起来,连说好话也不准。为了大力推行新法,商鞅曾在渭水河畔处决700多名“犯法”的百姓,当时“渭水为之尽赤”,这是典型的依法专制,是为了王权至上采取的军事管制和铁血统治。
只有刑讯逼供,没有辩护制度,没有无罪推定,这是王权时代一个重要特点,包括商鞅自己都身受其害。秦惠王上台后,有人上了一份奏折,称商鞅欲反,秦惠王下令全国通缉,商鞅百口莫辩,只好逃跑。当他跑到边境想住店休息时,店老板拒绝说,商鞅有令,住店的人如果没有证件,店主要连带判罪。商鞅闻听此言长叹说,没想到,新法之弊竟然到了这样的地步。这也是典故“作法自毙”的来源。商鞅的遭遇涉及到两个问题,取证和庭辩。他被扣上谋反的罪名,没有取证,也不给他辩论的权利,直接通缉。
狄仁杰大家都知道,武则天时代的大臣,他被来俊臣诬陷谋反,没有取证和庭辩,马上就被抓起来了。狄仁杰入狱后立刻认罪,当时的规定是,抓进来的人只要招了,一般就不对他动刑。由于已经认罪,对他的看守很松,狄仁杰写了一封申冤的血书藏在棉袍里,以天热换单衣为由,让家人带了回去。狄仁杰的儿子发现了信,马上求见武则天,把父亲的情况一五一十说了。武则天就召见狄仁杰,问他为什么承认谋反,狄仁杰说,我要是不承认,早就死在皮鞭下了,如何见陛下?武则天就把他从轻发落了,这才死里逃生。
甚至直到今天,一些民众看重的也是实质正义,而非程序公正。中国人不理解辛普森案,控方辩方在那辩来辩去,盘问证人,最后辛普森被无罪释放。中国人喜欢看包公案,包青天日断阳、夜断阴,一审就审出谁是坏人来,三口铡刀,龙头铡,虎头铡,狗头铡,把那贪官污吏给我铡了,好过瘾。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我们法治传统的缺失。
▌顾了面子丢了礼,这个很成问题
第二个问题,中国为什么没有法治传统?
“以法治国”这个词战国时期就有了,韩非子说,“以法治国,举措而已。”只要措施对,就可以用法来治国。法家所讲的法治,君主是治国主体,法是君主治国的手段,这不是我们要的法治,我们今天讲的法治,是人不治,法来治,宪法和法律才是治国主体。
传统社会的中国人有三个梦。一个叫圣君梦,梦想有个好皇帝,仁慈、英明,最好是圣君。能不能实现,得碰运气。
第二个梦是清官梦,皇帝差一点就差一点吧,天高皇帝远,皇帝管不了我这里来。我的父母官好也不错,这叫清官梦。
第三个梦是侠客梦,皇帝是昏君,父母官是贪官,但是有一个侠客半夜到县衙取了贪官首级也可以。所以中国人喜欢看《三国演义》,刘备代表圣君,诸葛亮代表清官,关羽、张飞代表侠客,圣君梦破灭了就做清官梦,清官梦破灭了就做侠客梦,侠客梦破灭了看武侠小说,所以武侠小说也是中国特色。
中国的文化传统为什么会是这样?
因为我们出身农业民族,农业民族搞的是小农经济,小农经济的特点是靠天吃饭,聚族而居,靠绝对权力维持社会稳定,这是皇权至高无上;维系人际关系靠的是人情面子,这是人情大于王法。
中国人现在还是讲面子,但把“礼”丢了。最典型的表现就是称自己老婆为夫人,这叫没文化。夫人是称别人老婆的,称自己老婆可以用我太太,我妻子,传统社会用的是拙荆、贱内、内子。
再举个例子。中国的文化传统中,有一个习惯是抑己扬人,放低自己,抬高别人。我们那时候,称呼父亲的同事,不论年龄大小一律叫伯伯,我父亲动不动就说,你帮叔叔倒杯茶,其实那人跟我差不多年纪,但我必须照做,这是礼。
传统社会里,儿子带同学来,见到父亲,同学可以坐着,儿子要站着,得把人家抬高一层。我父亲的老师我要叫太老师,但太老师绝对不会叫我孙子,而是叫我世侄,他把自己降下来跟我父亲同辈,非常谦虚。
现在呢,只要面子,礼没了。前不久有个人发微博说,自己在日本住酒店,为了报复日本帝国主义,把房间里的水龙头全打开,故意浪费水还洋洋自得,丢人丢到国外去了。
还有的人把摆谱当成有面子,在餐厅里大声的呵斥服务员,人家为你服务你不道谢,这不叫有面子。有教养才有面子。现在居然以没教养为面子,这是很成问题的。
▌中国人拼血缘,西方人拼契约
第三个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的观点很明确: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市场经济。
我们回顾一下人类文明史就会发现,在古代社会,法治最健全的是古罗马。罗马法包括公法和私法,逻辑非常清晰,其中私法又比公法重要,它把对公权的规范和约束以及对人权的保护写得清清楚楚,是非常典型的以法治国。
罗马人为什么能做到呢?因为他们是希腊文明的继承人,而希腊文明诞生自商业民族。我们知道,商品经济有两个前提,一是产权明晰,二是公买公卖。希腊人实现了人类历史上彻底的私有制,财产归个人所有,这是至关重要的一步,而这一步我们没有走出来。
中国历史上,私有制并不彻底,古代的私有制是家庭所有制,财产归家庭所有,但不归个人所有。你没有个人财产,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怎么会有独立人格,人格不独立,思想就不独立,意志也不自由。
我们对比中西方文化就会发现,中国人的人际关系要靠血缘和泛血缘关系,要么是亲属,要么称兄道弟,而西方人的人际关系靠的是契约精神。婚姻就是典型的契约关系。在婚礼现场,神职人员分别向新郎新娘确认是否愿意和对方终身厮守,还要问在场的嘉宾一句“各位有异议吗”,没有异议就可以结为夫妻了。
这就相当于一个合同签署仪式。有效合同有两个前提,一是合同本身合法,二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西方人普遍有信仰,婚礼上的神职人员是在代表上帝发问,新人在承诺彼此相爱、至死不渝的同时,也等于是和上帝签署了契约,靠自律来遵守。一旦现场有人反对,那么合同作废;全部环节走完了,合同生效。你会发现,契约关系可以规范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也可以规范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可能会有人抗议,怎么把中国说得一无是处啊?其实不是的。宋代可能是中国历史上司法制度最健全的一个时代,比如一个刑事案件,宋代会分成三个流程:逮捕,审讯,判决。权力是分散而相互制约的,每个机关只有一部分权力,因为流程非常多,想造成冤假错案成本很大,要买通太多人。
经过一审推勘,二审录问,主审法官要告诉犯人有权喊冤,犯人一旦喊冤,案件必须重审,所有证据都要核对一遍,直到没问题了再移交下一步。怎么定罪和量刑也要从大宋刑律中找到适用的法条,行刑时如果犯人喊冤,对不起,把人拉回来,全部重来一遍。
建设法治中国,我们还缺什么?
为什么宋代的司法程序到了明清以后就不再沿袭了?因为宋代是一个商业社会,商品经济非常繁荣。我们都认为炒股是现代社会才有的行为,其实宋代就已经有了。宋代的“股票”叫度牒,是政府机构发给出家人,证明其合法身份的凭证,出家人要有两份证明,一份叫戒牒,是僧官机构及传戒师签发的,另一个就是度牒。
宋代的度碟很有意思,需要花钱买,还可以买空白度碟,随时把名字签上就出家,《水浒传》鲁智深就是这么出家的,写上他名字就OK了。
度牒有什么好处呢?有了度牒可以不服兵役,也可以不交赋税。有好处就有买卖,于是民间开始炒度牒,最初定价100多贯,到徽宗年间炒到了200多贯,宋政府看到炒度牒的人发财了,觉得吃亏,决定增发10倍,结果市场供大于求,“股价”跌到80贯。
政府一看行情不对,我得救市啊,于是宣布度牒停发3年。本以为这下价格该涨回去了,没想到竟然跌到20贯,政府傻眼了。这时金融大鳄出手了,低价大量买进,这下政府又被动了,宣布3年不发,说话要算话,只好忍住不发,结果度牒的价格又被哄抬回去。
宋代还有盐钞,又叫盐引,政府允许民间经营盐业,但是要特许经营,每个营业执照可以卖200斤盐。因为有利润,那些特别有钱的人就从有盐钞的人那里买入,加点钱,我还是有利润的。
不光是商品经济很繁荣,宋代的统治者也很有意思,遇到问题了,但凡能用钱解决的,不废话。宋真宗的时候,萧太后带着辽圣宗从北方打过来,大家都清楚谁也灭不掉谁,于是坐下来谈判,宋真宗跟他们签订了檀渊之盟,每年给契丹三十万银绢,用少量的钱换回一百多年的和平。如果不是后来宋徽宗犯浑,北宋不会垮。
从罗马和宋朝这两个例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法治建设与市场经济是密切相关的,坚持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唯一道路。但是对于中国人来说,市场经济是一个陌生的事物,因为我们缺民族传统,缺法治文化,缺乏信仰,建设法治中国的道路将艰难而漫长,可谓任重道远。鄙人无能为力,只能拜托诸位了。
(本文据易中天先生在中国政法大学“博闻论坛”上的演讲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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