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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案背后的黑心教授:出卖良知,诱奸学生

2016-12-08 笔尖悦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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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聂树斌案迟迟不能翻案昭雪,除了河北官方的阻力,法学界的败类也在其中发挥着作用。最显著的就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所谓刑事法学专家——洪道德教授。在此我们看看聂树斌律师陈光武,去年写的痛斥洪道德的文章《洪道德教授,无道无德》。再看看洪道德教授诱奸的当年学生梁蔓丽,写的控告这个包养二奶、三奶的伪君子的信。

    

难怪洪教授能说出“诱奸不算犯罪”的话,原来他就经常诱奸。

    

陈光武律师和聂树斌母亲张焕枝




事件背景:

    

聂树斌在被冤枉枪决21年后才获得平反昭雪,我们在悲愤、欣慰等各种复杂情绪笼罩下,不能不回首这个案件曲折复杂的历程,尤其不能不关注那些贪官污吏在这一案件中的拙劣表演。然而,回首这一切,我们发现,千方百计阻挠这一案件平凡甄别工作的,除过官员外,竟然还有央视等无良媒体和部分受人尊敬的学者、专家。这些学者和专家为了各自的利益,竟都变成这些狗官的御用工具,变得毫无底线可言······

    

2015年4月28日,山东高院召开了聂树斌案听证会。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洪道德作为法学专家代表,是聂树斌案件听证会听证成员,听证会结束后,《焦点访谈》在其节目中引用了洪道德的对于此案的部分观点,引发了陈光武的不满,陈光武认为洪道德是听证会现场“后台”法律总顾问,是完完整整听完他的意见陈述,清清楚楚看过他所展示的全部证据的。因此,“聂案”的是非曲直看得很清,认得很准。但在5月1日的焦点访谈中,洪道德却认为“聂案”并非冤案,陈光武认为洪道德利用谎言扭曲了事实,使得聂树斌的冤案无法得以平反。陈光武直言洪道德在焦点访谈中对于“聂案”的解读,在法律上逻辑混乱,在事实上满口谎言。

    

2015年5月2日聂树斌案代理律师陈光武发表了题为“洪道德教授 无道无德”的文章,文中指称了“聂树斌案件”官方听证会法学专家代表洪道德对于此案的说辞违背了道德。为此,洪道德将陈光武以诽谤罪名告上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事情最后是以陈光武公开发表道歉信而告终的。今天特转载陈光武先生这封公开信,以期读者能对中国的司法现状能有一个深刻的认识。

    

这就是那个满嘴谎言的洪道德



    

洪道德教授,无道无德


    

——谨以此公开信,回复洪道德教授,兼复那些在聂案中失去道德和法律底线的法律人

    

尊敬的洪道德教授:

    

今夜过得好吗?您睡得安稳吗?

    

您可知道,全世界都在骂您呢!

    

您曾是我比较喜欢的法学家之一。尽管很多人说您很坏。

    

喜欢您是从您的名字开始的。“洪道德”,多么正义、多么正能量的名字呀!在这个道德沦丧的国度,竟有人开诚布公的用自己的名字弘(洪)扬道德,难得。

    

可道德不是说在嘴上的,也不是镶嵌在名字里。

    

道德的内涵之一,是诚实信用。道德的外在形式,是真善美。尊敬的洪教授,您诚实吗?您善良吗?

    

您在央视的曝光率很高,但您参与的节目或案例,大都是导演量体裁衣制作,让你去按图索骥。您只不过是一个得心应手“托儿”而已。所以时常言不由衷。理解您的身不由己。

    

尽管如此,对您的印象不算太坏。至少尚有一个案件令我佩服。那就是去年连云港一小伙子,心情沮丧情绪低落时随手从高楼扔出一块砖头,被连云港中级法院以使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面对一个已经生效了的判决,您却一反常态,旗帜鲜明地为小伙子辩护,认为小伙子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法院定罪不妥。看来,您并非总在说假话。只要不是导演“订制”过死,有时候您还是能讲几句真话的。那些时候,您的道德,尚没有完全丧失。游离在道德底线的边沿。

    

但昨晚不同,不仅远离了道德底线,而且跌进了深谷

    

这次山东高院听证会本来说我申请的,为的是弥补被告已死,案件不能开庭之局限,尽量展示申诉事由,向社会揭露真相。谁成想,我却为河北做嫁衣。在山东高院的精心设计下,为河北高院和你们搭建了天女散花般散布谣言的平台。

    

山东高院听证以来,河北方面利用山东高院搭建的平台,脱掉内裤尽情地表演,我没有回应,甚至理解。他们毕竟是作恶的当事人,面临危境,自然要垂死挣扎;五毛们跟随他们摇旗呐喊、上下呼应,我也没有理睬,因为他们根本没有独立的思想甚至灵魂;个别专家和朋友也指责我对聂案代理意见重点模糊、挖掘不深,我忍辱负重,默默承受。因为他们不了解真相,只是浏览了被山东高院剪裁得支离破碎的意见碎片,总导演又严格要求不准向社会泄“密’。而洪教授您就不同了。您是听证会现场“后台”法律总顾问,您是完完整整听完我的意见陈述,清清楚楚看过我所展示的全部证据的。您又是国内几乎独一无二的法学专家,因此,聂案的是非曲直您当看得很清,认得很准。究竟谁是真凶,您了如指掌。然而,您

    

道德,道德!一个把道德镶嵌进名字里的洪道德,竟然完完全全的丧失了道德。用谎言为公权力权利做工具和推手。

    

您说是聂树斌拿花衬衣勒被害人的脖子致死,证据在哪?您说聂树斌交代的犯罪地点更接近、更符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证据又在哪了?您说申诉方认为被害人死亡原因可疑,但没有提供证据,可您是在听证观摩现场亲眼见证了代理律师出具的尸体照片和专家鉴定意见的。更荒唐的是,您明知那串钥匙是聂案的死结,可您却说王书金住在百米之外,有可能了解现场情况。“有可能”啥意思,“有可能”有证据吗?“有可能”就足以定案吗?

    

您说申诉代理人的意见没能推翻原有的判决,那您说说河北高院的判决还有什么地方没有没推翻?

    

他们说聂树斌是被“抓现行”,那么聂树斌在“现行”什么?做了什么违法的事?他有什么犯罪线索?不就是骑着车子转悠吗?

    

您说聂树斌有罪供述真实合理,那他23日到27日的的无罪辩解是不是可能更真实更合理,你们那个为什么要把他的无罪辩解隐匿、销毁?他们为什么不把聂树斌依法送看守所关押,而是非法放在派出所“居住”?

    

您们说聂树斌关押期间没有受到刑讯逼供,可我们提供了聂受到残酷刑讯逼供的证人证言;您们说证人没有和聂树斌关押在一起。没关在一起他怎样知道聂树斌的?关于聂树斌受刑讯逼供的详细描述是怎么来的?你们为什么不出示完整关押记录,而只选择了某个时段?

    

您们说花衬衣是聂树斌的犯罪工具,证据在哪里?花衬衣从哪来的?有何证据证实彩照上的花衬衣是从死者脖子上提取的?彩照上的花衬衣何时拍照、何地拍照、何人拍照?有何证据证明是它勒死了受害人的犯罪工具?花衬衣既是犯罪工具,为什么要对其洗涤,洗涤是不是要销毁犯罪痕迹?

    

你们说勒死受害人有尸检报告,尸检报告为什么8月11日尸检,要等到10月10日才出报告,侦查人员在等什么?是不是要等嫌疑人到案?为什么要等嫌疑人到案?

    

尸检报告认定窒息死亡有什么证据?死者尸体没有勒索痕迹,所谓的花衬衣附着于颈部并无勒索状态,没有窒息死亡的外在病理特征,没进行窒息死亡的生理、生化检验,何来窒息死亡?

    

你们说王书金双脚跳起反复踩跺受害人为何没有骨折,可鉴定人并没有进行尸体解剖检验,“没有骨折”的结论何来?听证会代理人拿出了骨折照片和骨折鉴定报告,你们为何视而不见?

    

够了,足够了。你们还要什么?河北高院判决聂树斌犯罪还有什么事实和证据没有被推翻?

    

昨日焦点访谈之后,不知您回放过您的那段视频了没有。尽管长期以来说假话的历练,你说假话时有特强的心理调节和控制能力,但昨天您说那些话的时候,表情仍然非常尴尬。尽管您极力掩饰内心的纠结和恐慌,但说假话导致人内在复杂的生物生理变化,还是无法掩饰的写在你的脸上,致使您目光闪烁、神情游离,面部皮肤和肌肉似乎分离,动作失调汗腺充溢

    

看到您的表演,感觉似曾相识。我突然想到了李庄案时,西南政法某陈姓教授的角色定位和表演风格。您俩十分相似。都是官家把您们请到后台演播室,和公检法共商通稿布局,推敲欺世词章。

    

五年过去了,本认为薄王大势已去,法治日益彰显。谁成想,历史却为人们营造了一个极大的讽刺。这个以审理薄熙来著称的高级法院,三年后,竟以同样的舞台,同一种形式,演绎着与薄熙来五年前同一类型的闹剧。想来令人扼腕叹息

    

但是,您和那位陈姓教授还是有很大区别的。陈教授抛弃道德,只是为了趋炎附势献媚威权,而您却除了献媚威权之外,还做了威权的打手,接过他们递过来的屠刀,将20年前被冤杀的聂树斌灵魂又斩杀了一次,并顺手向全国渴望聂案恶始善终的人们心中狠捅了一刀。您的手,现在正滴着红殷殷的血。不知这几日您每日三餐,吃的是否是殷红殷红的人血馒头

    

在研究洪教授您在诸多重大案件中的表现,有个奇怪的现象引起我的注意。内蒙古的乎案,无论案由还是情节,以及蒙冤过程和平冤经历,都和聂案都出奇的相似。乎案中,你也受邀前往呼和浩特参与纠错,聂案中,您又应邀济南,参与听证复查。然而,同样的案件,同样的冤屈,洪教授观点截然不同。究其原因我突然发现,乎案的纠错,似乎始终由体制内“健康力量”主导,而聂案的鸣冤,一路走来,全都是民间力量奔走呼号,艰难挣扎着前行。答案不言而喻。

    

是的,中国冤案遍地,如任由民间平冤力量放任自流,日后鸣冤之势岂不洪水滔天?

    

看来,洪道德教授的道德,总是和公权力交相辉映。而和平民百姓则泾渭分明。

    

回到焦点访谈。您的解读,在法律上,逻辑混乱,这是无道;在事实上,你满口谎言,这是缺德。

    

其实纠正聂案,用不着高深的法学原理,更无须厚重的实践功力,常识而已。没亲历犯罪,就不可能熟知案情,这是不是常识?没到过现场,就不可能准确指认案发地,这是不是常识?百米之外绝对看不到荒草从中那个钥匙串是不是常识?在常识问题上洪教授都罔顾事实颠倒黑白,您洪道德究竟道德何在?

    

但是,死者尸体背部表面肋骨严重损伤清晰可见,你们却视而不见,甚至故意隐瞒,这就不仅是常识问题了,也不是一般道德问题,而是品质问题、法律问题、犯罪问题!

    

人,可以无知,可以无能,甚至可以无知无能加无畏,但绝不能无耻!

    

眼下,聂案的真相已经大白天下,有常识的人都明白这是一起骇人听闻血淋淋的惊天冤案。鸣冤,只是时间问题。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任何人都无法阻挡!

    

诚望洪教授走好、自重! 

    

举 报 信

 


尊敬的中国政法大学领导:

    

您好!我是一位受害的女性,现举报贵校教授洪道德包养情妇,玩弄女性,始乱终弃,道德败坏,并存在其他违法乱纪的嫌疑。具体举报内容如下:

    

2005年我是某司法考试辅导班学员,洪道德是该辅导班的授课老师。相识后,他想方设法对我百般现殷勤,告诉我他己离婚很久了,说我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请求我做他的恋人。

    

每天早晨6点打电话、中午12点打电话、晚上18点打电话、夜间23点打电话,每次通话2、3个小时,甚至打的3块电池都没电了。他告诉我:“有时我没接电话,他就六神无主,在屋里转圈,坐立不安,百无聊赖,直至我接电话为止”。

    

当年9月1日,洪道德来我的驻地总政招待所房间(由辅导班统一安排)借口谈司考的事,并强行和我发生了关系。事后他跪在我面前声泪俱下的认错,抱住我不放,告诉我他的妻子和西城区人民法院的院长有染,不断诉说他婚姻的不幸。

    

他说是因为爱我,是想要和我结婚。当时我心软了,相信了他的表白和诚意,与他确立了恋人关系并住在一起。

    

从那以后,他在感情及生活方面对我很关心呵护,在经济方面也确实表现的很大方,给我钱让我购买化妆品、衣物等高档消费品,供养我的其他日常开销。

    

用他的话说“我一年收入几百万,我供养你,让你享受高品质的生活,工作不工作无所谓,你是我的爱人,宝贝不能累着”。这期间,我也多次要求结婚,可他总是推托。理由是和妻子刚离婚,儿子为此深受打击,马上再婚,怕儿子不好接受,影响儿子的学业,等儿子在人大附中高考一结束,马上和我结婚。

    

我想他为儿子的学业前途考虑是对的,所以就认可了。并憧憬着早晚有一天,我会合他结为合法夫妻并相伴终生。

    

到了2013年的一天,突然有一个自称姓孙的女人给我打电话,说他和洪道德己经生育一个女孩,并把孩子的照片发给了我,请求我退出,成全他们。

    

当时我犹如五雷轰顶,万念俱灰,我竟成了二奶、三奶了。我找到洪理论,让他给我一个解释和交待。洪一开始百般狡辩,拒不承认。后来看无法抵赖,竟然翻脸无情,不但声称已经跟我玩够了,坚决要求分手,更无耻的威胁说我跟他这几年是双方你请我愿,他为包养我花了一百多万,要求我把在我身上花的钱都还给她,如果我不答应分手并还钱,他就要采取措施。

    

尊敬的领导,洪道德作为贵校的大学教授,头顶高级知识分子的光环,披着教书育人的外衣,外表光鲜,满口仁义道德、公平正义,并经常在各种公共媒体上接受采访,发表所谓的专家意见,引导舆论的主流方向,俨然以正人君子的形象示人。可私下里却道德败坏,行为龌龊,玩弄女性并始乱终弃。这样的衣冠禽兽,还有什么理由继续头顶教育工作者的头衔,继续站在三尺讲台上教书育人,误人子弟。

    

我得知自己被骗后,内心非常痛苦!百般纠结,后悔于自己涉世未深,被洪的显赫身份及花言巧语所蒙蔽而上当,一度失去了生活的信念和勇气。但经过长期慎重考虑,为揭下洪的伪善面纱,使其得到应有的惩罚,更为了避免其他无辜女性再重蹈我的覆辙,继续上当受骗,终于决定向贵校领导、纪检部门举报洪道德。

    

希望贵校领导及纪检部门尽快开展调查,我愿意为自己的上述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如贵校的调查因其他各种干扰因素不能彻底全面,我保留另行向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及司法机关举报的权利。

    

举报人:梁蔓丽

    

2015年1月22日 


(博讯北京时间2016年12月5日报道)


这是一张美国总统特朗普被袭击的动图,是什么人这么大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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