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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太伏学生死亡事件背后的两个舆论场

2017-04-05 张柄尧 谢作诗2


因一名学生的死亡,泸州泸县太伏中学,成为了这个清明节舆论中的风暴眼。


当地官方通报,2017年4月1日,泸县太伏中学学生赵某死亡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部门迅速赶赴事发现场调查处置。


经公安机关现场勘验,尸表检验和调查走访,赵某损伤符合高坠伤特征,现有证据排除他人加害死亡,具体死亡原因需依法按程序待家属同意后尸体检验确认。县教育局已牵头对学校常规管理情况开展调查。目前,该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4月2日,泸县宣传部微信公众号“泸县发布”通报上述信息后,泸州市公安局“平安泸州”官微随后转载。“泸县发布”点击率目前已近八万,“平安泸州”官微开通的评论则现实,官方的这一通报,并未完全消弭公众心中的疑虑。不少网友跟帖留言称,不相信官方这一通报,并称事件存在黑幕。


当下的中国,任何公众事件发生后,几乎都会呈现两个舆论场。一边是官方的舆论场,一边则是民众的舆论场。两个舆论场很多时候不但无法统一,有时甚至会相互对立。这一切正如清华大学孙立平教授所言,共识已不可能,只剩找最大公约数。而现实更令人窘迫之处还在于,即使退而求其次的找最大公约数,也面临重重困境。


一只南美洲亚马逊河边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几下翅膀,就有可能在两周后引起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即使对于泸州,对于这样的蝴蝶效应也不陌生。


2012年10月17日,因两辅警处置一辆违反临时停车规定的大货车过程中,大货车司机不配合,辱骂执勤辅警,双方发生抓扯,继而司机倒地死亡,最终此事酿发了泸州史上较大一次群体事件。最终,前来参与处置的7辆警车被推翻,其中5辆警车被点燃,2辆被烧毁。与此同时,11名涉案者也因实施了打、砸、烧、冲击国家机关场所、妨害执行公务等行为获刑。


泸县太伏学生死亡事件中,民间舆论场里,不时流布一些真假莫辨,有时甚至相当惊悚。但正是因为这种惊悚或者匪夷所思,这使得这样的消息能够快速得到传播。特别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一部智能手机就是一张报纸,一个电视台。


对民间舆论场进行梳理,主要内容包括:


1、赵某并非如官方所称高坠伤,而是被5个校霸活活打死;


2、5个凶手的家庭,一家20万,准备私了;


3、涉案5个校霸,有校长之子、老师之子、镇长之子以及县长之子(后来也有人表示,县长之子恐怕不太可能就读太伏中学);


4、事发后坚决不让父母见孩子,上面(也有说是校方)立即叫120拉到殡仪馆,准备立即火化的,后来看事情压不住了,事情发生一天多后父母才见到孩子。


5、杀人的孩子两个自杀了。一个跳水,一个割腕。不知道死没有?


6、很多天前校霸问这个孩子要1000元,孩子回家给爷爷、奶奶说了,就没给钱。孩子爷爷奶奶就报警了,结果派出所的人登记了,没怎么管。后来校霸就恐吓孩子敢报警,就要他命。


7、赵某遗体照片和赵某母亲悲痛欲绝的一段短视频在网上广为流布,与此同时,一些被指为警方武力清场的短视频也被大量转发。结合赵某遗体体表特征,大量的民间元芳和福尔摩斯开始发表各种分析意见。


……


如果将两个舆论场进行比对会发现,众声喧哗,官方的声音轻易就会被遮蔽。也正因如此,也有人对泸州的媒体提出质疑。“泸州太伏中学死去的学生事件,泸州媒体集体失声,只有寥寥无几的一则警方通告。通告反复说不要造谣不要传谣,那你官方媒体倒是说句话啊!”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了目前传统媒体的尴尬处境。在群体事件中,媒体,特别是地方媒体其实是很无力的。在很多时候,充其量只能起到官方传声筒这样的作用。


官方需要听话的媒体,但官方可能不会意识到,自媒体时代,拥有一个具有公信力的媒体可能比拥有一个听话的媒体更重要。当官方舆论场和公众舆论场打架时,尤其需要第三方的声音。令人遗憾的是,因为种种原因,第三方声音现在已经支离破碎。


没有一个有公信力的,权威的媒体,官方难免会沦入自说自话,乃至于不管你怎么说,就是没有人相信,甚至压根就不愿意听你说这样的局面。


和其他类似事件一样,星星之火能够燎原,原因无非两个。一是具体事件中,可能存在处置不当。最根本的,则还是政府公信力的缺失。


从事件的发生到可能的真相,需要调查、核实。但因为政府公信力的缺失,公众已不愿意再给官方一个坐等期。


而重建官方公信力,任重而道远。


在这个社会越来越情绪化的当下,一种冷静而且理性的态度,也就变得非常重要。


文章最后,转发我一名媒体朋友的观点:


作为一个跑了17年法治报道的记者,发几点看法,不一定完全正确,让专业人士见笑了。


1、 在以往工作中,见过的自杀、他杀太多了,没有上万件也有几千件。高坠死(即跳楼、跳桥等从高处坠落的)不一定会出血,法医通俗的解释就是血有可能淤积在胸腔、腹腔,如皮肤不破损就流不出来。如有骨头戳穿皮肤的现象,也许会流血。多年前泸州十五中附近一居民楼有人跳楼,此人遗体完全没有出血,我在现场亲眼目睹。


2、 背上所谓的血印有可能是尸斑,人死亡后四五小时就会出现尸斑,尸斑颜色因时间不同而不同,青红紫绿都有可能;


3、 关于肢体扭曲,人从高处坠下时因强烈冲击力会导致四肢扭曲,呈现各种怪异姿势。笔者曾亲眼到殡仪馆看过一个跳桥死亡者的遗体,其右腿弯曲着架在左腿上,姿势很奇怪;


4、 尸检必须家属同意再做,一般会一个月左右出结果,当天出结果绝对是谣言。有的生物检材(即死者身上的器官切片什么的)检验起来很复杂,不是像你去医院抽个血马上就能出结果的;


5、 网传校长和当地派出所所长一手遮天,如属实,检察院、纪委等肯定要介入。估计校长和所长没那么大能量能一手遮天,这不是引火烧身吗?傻子才这么干。派出所上面有县公安局、市局、省厅、公安部,学校上面也有教育部,这样都能一手遮天,这么大能耐何必在乡镇里上班?


6、不少人转发时,都说晓得是5个人打死的。那建议你说清楚是哪5个人打的。你既然了解案情就有义务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这既是法律规定,也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不能只当键盘侠;


7、 发一个公安朋友的解释,原文如下:

我晓得大家看了那个娃儿尸表检验的视频。这里我给大家解释一下,你们认为的被打形成的淤青,其实是尸斑。人在非正常死亡以后,像这种高坠死亡,体内有内出血,如果是背部着地,那么血液就自然下沉到背部,过了一段时间尸体冷却后,血液随之凝固,于是形成了这种现象。同样的,如果是面部着地的话,这种淤青,就是尸斑,就会形成在正面。所以你们仔细看,他的背上那一块按道理说最应该被击打的地方(如果说是被打了),为何反而是正常的肤色?那是因为那一块是主要承重的,血液流不到那里。而腰部,腿部等不承重的部位,就会滞留血液。我在技术中队待过几年,所以对这一块知识有些一知半解的了解,大概能解释一下。如果你们不相信我说的,那你们还可以马上打个电话给自己的医生朋友,听听他们是不是这样说的。


个人觉得,以下事实应当要及时查清:


1、建议尽快尸检,弄清死因;


2、究竟有没有校园暴力;


3、孩子高坠死是否和校园暴力有关;有人需要担责否?


4、校方知情否?在此事件中是否应担责?担多大的责任?


      希望早日查清真相,让孩子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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