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视觉中国,“黑洞”是你的?黑洞是你的!



昨天下午,一家上市公司“火了”,微博上热搜不断,这家公司叫做“视觉中国”。原因是有网友发现,冲洗花了两年,在4月10日全球六地同步发布的人类首张黑洞照片的版权竟然被“视觉中国”公司拿走了,该消息一出,舆论便对视觉中国表示不满,人类的共同成果版权怎么成你一家公司的了?今天,视觉中国便在官方微博上宣布决定整改并暂时关闭网站,这一系列事件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起因

北京时间4月10日晚

人类历史上首张黑洞照片发布



随后有网友发现

在视觉中国网站上

这张黑洞照片

被标注版权为视觉中国所有



  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随后回应称,“用此图蹭个热点用于公司广告等商业目的有风险”。柴继军解释,任何一张照片都有版权,取决于版权人希望这张照片如何使用。这张照片在视觉中国网站上图片说明中已经表述明确:“此图由欧洲南方天文台提供,仅限于编辑类用途,使用请署名欧洲南方天文台,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事实上,包括欧洲南方天文台、NASA等科研机构网站上的物料通常都使用知识共享署名4.0(CC 4.0)国际许可协议,只需清晰可见地注明来源即可免费传播。



被打脸


欧洲南方天文台回应:

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联系过我们,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自称是视觉中国代表的人联系过我们。但昨天我们确实收到了一个关于视觉中国图片使用的问题。但视觉中国的版权主张,我们还是第一次听说。
视觉中国没有向我们索要过黑洞图片的授权。然而,考虑到ESO图片的版权条件,只要写明了来源,视觉中国就可以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这些图像。换言之,视觉中国根本就不需要提出授权的索求。




  紧接着,@视觉中国影像 官微也在当天下午15点对“黑洞”照片版权作出了《声明》:





事情发酵



随后,天津市网信办连夜约谈视觉中国网站,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



天津网信办微信公号“网信天津”4月12日截图


以下为“网信天津”报道全文:

经查,视觉中国网站在其发布的多张图片中刊发敏感有害信息标注,引起网上大量转发,破坏网络生态,造成恶劣影响。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我办依法约谈该网站负责人,责令视觉中国网站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采取措施消除恶劣影响,并保存相关记录。要求其切实履行网站主体责任,从严处理相关责任人,全面清查历史存量信息,同时要求该网站加强内容审核管理和编辑人员教育培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视觉中国网站负责人表示作为平台方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将全面彻底整改,在此期间暂时关闭网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社会及网民监督。


天津市委网信办



视觉中国网站已无法打开


4月12日,视觉中国在其微信号“VCG视觉中国”发布致歉信,称接受广大网民和媒体的监督批评,全面配合监管部门彻底积极整改。



今日进展:开盘即封死跌停


视觉中国开盘封死跌停,封单超40万手。视觉中国被天津网信办深夜约谈,网站关闭整改。



视觉中国将迎巨额解禁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视觉中国争议爆发的时间微妙,正值逾百亿限售股解禁。


按照计划,视觉中国将有3.88亿股限售股上市流通,约合解禁市值108.65亿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5.39%。


此次解禁是五年前视觉中国借壳远东股份所定向增发的股份,当时定增发行价大约为5.27元/股,五年期间未实施过股份送转。


根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机构持股数量合计为13222.18万股,其中,基金持有13183.32万股,占流通股比例达42.46%。据财联社统计,共有248只基金出现在视觉中国的机构投资者名单中,它们归属于72家基金公司。


视觉中国借壳上市时,10名一致行动人承诺五年内不转让股份,恰好到4月10日到期。这部分股份共有3.88亿股,解禁市值逾百亿。不过,由于视觉中国2018年年报未发布及需要做减值测试,上述股份需要在10名一致行动人履行完业绩承诺后才可解禁转让。视觉中国预约披露的2018年年报发布日期为2019年4月26日,届时视觉中国将正式迎来巨额解禁。


视觉中国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

视觉中国创立于2000年6月

是一家视觉影像产品和服务提供商


 2014年

视觉中国借壳远东实业登陆A股

其核心业务板块为

“视觉内容与服务”

“视觉社区”

“视觉数字娱乐”

同时拥有中国最大的

视觉内容互联网版权交易平台


视觉中国2018年三季报显示

营收7.01亿元

同比增长20.97%

净利润2.20亿元

同比增长35.31%

其中

占上市公司总收入 81.81% 的

公司核心主业

正是“视觉内容与服务”



正确的打脸方式应该是


自媒体纷纷吐槽“苦视觉中国久矣”,还有舆论质疑:国旗、国徽的著作权也归视觉中国了吗?各大公司官微也来了一段集体大合唱:我家的东西,怎么成了视觉中国家的?



还有品牌发现公司的相关元素

没被视觉中国纳入图片库

调侃自己没有排面




吐槽归吐槽,但是不能搞情绪化,不能毁掉中国近几年来好不容易提升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还得回归法律的标准,厘清问题所在:哪些是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提升之后必然带来的“用图不便”?哪些是以视觉中国为代表的中国图片霸主“占山为王”带来的问题?把讨论“带上道”,才能促进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进步。


让我们就事论事,从法律的角度重新认识这一问题。


第一种情况,《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创新、创造性的劳动。视觉中国直接将他人的logo图案做了矢量图、打上水印,其中没有“创造性劳动”,当然不能享有著作权,视觉中国拿这个“盖戳卖钱”本身就是对著作权的侵权


第二种情况,广义上的“二次拍摄”, 一些官微编辑不理解:自己家的楼、自己家的产品被拍摄做成图片之后,怎么成了人家的知识产权?难道不是应该对方给自己钱吗?其实,商品、大楼本身并不产生摄影作品的著作权,相反在拍摄过程中,摄影师是付出创新性劳动的,包括光线调整、明暗对比等,所以“二次拍摄”会产生著作权


那么,拍摄厂名、产品是不是侵犯了公司的商标权呢?著作权法和商标法保护的对象是不一样的,商标权保护的是商标的独占性,保证消费者能够避免混淆,法律禁止的商标侵权手段主要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拍摄带有商标的产品,并不侵犯商标权。相反,因为拍摄是创造性劳动,反而产生了著作权。


至于摄影作品和一些商品的外观专利的冲突,也是一个道理。一些公司官微吐槽“自己家的东西成了视觉中国家的”,恰恰说明自己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短板。


第三种情况,肖像权和摄影作品著作权之间的冲突。这次很多公众人物、明星站出来吐槽:自己在一些公开场合的照片被摄影师拍了之后,卖给了视觉中国,自己一分钱都拿不到。肖像权和著作权属竞合关系,搞活动让摄影师来拍照,如果不是事先厘清著作权归属的话,那么照片著作权就是摄影师的。


但是,30年前的《民法通则》就明确规定:未经公民同意,禁止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其肖像。所以,在这方面,视觉中国明显揣着明白装糊涂,打着著作权的旗号四处维权、诉讼,但是完全不顾被拍摄对象的肖像权的侵害问题。


第四种情况则是对著作权讨论进行“道德绑架”。有人翻出视觉中国图库一些英烈的照片质问:为什么用烈士生前照片卖钱?为什么花几百块钱就获得英烈的照片?……这就是通过绑架烈士搞诡辩术、搅浑水,本该正常认定的版权使用费,被偷换成了“拿烈士换钱”的道德污名化。其实,歌颂英烈、记录英烈事迹的图书、音像作品,在商店里销售一样是有价格的;“红歌”也一样有版权,商业使用一样要收费,是不是都要妖魔化成为“拿英烈换钱”?


尊重著作权,不意味要“尊重”视觉中国的经营方式;吐槽视觉中国,也不能损害来之不易的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共识。


视觉中国的主要问题在于:一、以保护之名实施著作权侵权,掠他人之美,冒充著作权人实施欺骗、讹诈,比如,黑洞照片的著作权人已经开放版权,视觉中国却假模假式对外收费,事实上视觉中国将大量海外开放版权的照片“占为己有”;二、视觉中国搞碰瓷式的维权,动辄进行高价索赔,动辄要求签订包年合同,搞得媒体、自媒体战战兢兢,不敢配图。


从之前随便侵权、盗用图片,摄影师欲哭无泪,到如今全民吐槽视觉中国的“过激”经营方式,这说明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只是还得探索出著作权保护和传播的权利平衡点,这次讨论是一个好机会。



来源:综合券商中国、共青团中央、AI蓝媒汇、人民网、网信天津、国家版权、经济日报微信公众号、@视觉中国影像、VCG视觉中国、央视网

其他人都在看

时隔3个月,CPI重回“2”时代!哪些食品领涨?

今起铁路大调图!这些地方的“距离”变短了
地表水代替地下水,浇作物代替浇地,这里的春耕变化大新举措丨小车驾照全国“一证通考”,4S店可代发临牌网友突然离世,他微信、支付宝、游戏里的财产怎么办?
  ▼更多精彩推荐,请关注我们▼

新闻还在

,我们就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