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大理卫健局局长被免职
以下为通报全文:
在媒体反映大理市应急征用口罩一事引起舆论关注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作出深刻检讨反思,全力加快应急征用口罩退回进程,现将进展情况向社会公众通报如下:
为及时做好应急征用口罩的处置工作,大理市立即成立了工作专班,迅速落实。截至目前,正在派送未发放的口罩331件,今天内可派送完毕;对我市已经使用且与对方达成补偿协议的267件口罩,已兑付应急征用补偿款99.03万元,其余款项今日内可兑付完毕。
针对在本次事件中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作出如下处理:对大理市卫生健康党工委书记、市卫生健康局局长杨砚池给予免职处理,对大理市工信和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方虎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经认真核查,已使用的口罩用于辖区内各医疗机构、乡镇、街道、社区、公安、交警、交通、小区保安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未到市场上进行流通,不存在倒买倒卖口罩情况。房地产协会申领的3万只口罩,已经全部发放到物业管理协会下的71家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协会属于房地产协会的下属分会,疫情发生后,房地产协会、物业管理协会想尽千方百计也无法筹集到口罩,特向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目前3万只口罩已由房地产协会下属的物管公司发放到各物业管理小区的保安、保洁等一线疫情防控人员使用。
大理市表示,再次对此次事件受影响的兄弟省市及群众表示深深的歉意,对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知耻而后勇,大理市将与各界同胞同心协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没有硝烟的人民战争,大理加油!中国加油!
大理要懂“大道理”!
马洪超
大理市为什么要对发往外省市的口罩实施“紧急征用”?给出的说法是,当地出现了确诊病例,全市疫情防控物资极度紧缺,“为解燃眉之急”,便采取了紧急征用过境口罩的措施。其理由和动机可以理解,但这种不顾大局的任性做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早在1月29日,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已经明确,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全国统一调度制度,全力做好医疗防控物资保障,执行紧急运输任务车辆优先通行、免费通行。而大理市有关部门竟然一味从自身局部利益出发,扣押路经当地的外地政府部门采购的防疫物资,这是严重破坏中央政令畅通的行为。
大理在“紧急征用”这批防疫物资时声称是“依法实施”,实则暴露其法治观念的淡薄。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出于控制疫情的需要,政府确有征用物资的权力,但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只能征用本行政区域内的物资。如果涉及全国范围或者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征用,应该由国务院进行。法律专家表示,“处于运输过程中的快递,应当属于跨行政区域物品,征用权属于国务院。”大理越权对物资擅自征用并自行分配使用,完全无视相关法律。
大理以防疫物资紧缺作为自己任性的理由,不仅于理不合,于法无据,也于情不容。眼下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期,防疫物资岂止是一地一城紧缺?各地普遍面临着这个第一位的问题,而采购这些防疫物资的兄弟省市的疫情远比大理严重,正眼巴巴等着救民救命的物资到来,大理此举,置同胞情于何处?再紧再缺也不能动歪脑筋、想馊主意,如此行为一旦得逞,各地效仿,与邻为壑,这场防控阻击战怎么形成全社会的合力,怎么形成全国一盘棋?
近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指出,“要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可以说,大理“紧急征用”外地采购的防疫物资一事,正是相关问题的一个典型表现。这也再一次警醒有关地方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采取的措施既要考虑本地区本领域防控需要,也要考虑对重点地区、对全国防控的影响。同时,必须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疫工作。
大理市目前已向社会各方道歉,表示对造成的影响深深反思与检讨,要对相关人员将严肃处理,并将退回和补偿相关物资。这次事件无疑给各地各部门敲了一回警钟,警示我们疫情防控必须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坚持全国一盘棋,并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这个大道理,大理要懂,其他地方也都应该懂。
等你来pick→
来源 经济日报
编辑 宁可坚 责编 李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