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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例!深圳一确诊男子5次核查均瞒报行程,被立案侦查
记者2月7日从深圳警方获悉,2月6日,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对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李某昌(男,38岁)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李某昌在5次核查中均瞒报行程。截至记者发稿时,深圳共有4例故意隐瞒行程及接触史的确诊患者被警方立案侦查。
经初步调查,联防联控小组在了解到李某昌可能有涉疫经历情况后,于1月29日上门对李某昌进行排查,并告知其应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隔离14天。在联防联控小组先后5次的核查中,李某昌均隐瞒疫情发生后其在湖北省武汉市居住的事实,并瞒报其于1月23日来深后多次无口罩外出且于1月29日出现过咽部不适外出就医的情况。2月3日晚,李某昌因体温异常被送往国家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南方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接受治疗。经确诊,李某昌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即被隔离治疗。由于其瞒报涉疫经历和屡次无防护外出,致其所住小区2人被隔离观察、2名防疫工作人员被居家隔离观察。
李某昌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其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前三起瞒报案
据了解,2月4日,深圳福田警方对多次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和发热病情的范某芳(女,64岁,湖北孝感人),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立案侦查。对其亲属帮助其隐瞒相关事实的情况,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2月4日,深圳龙岗警方对确诊病例阮某(男,38岁,湖北省潜江市人)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2月5日,深圳南山警方对杨某华(女,61岁)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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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吴维
编辑 黎莉 责编 李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