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17日,深圳已采样25.6万份检测,未发现新增阳性病例
8月14日,广东省卫健委通报深圳市罗湖区一名促销员在老家汕尾陆丰确诊新冠肺炎后,深圳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最严格、最全面、最彻底的防控举措,全面落实好“四早”“四集中”要求,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截至8月17日18时,全市已采集核酸样本256733份,其中210301份结果为阴性,46430份结果待出。
除了8月14日已发现的2例无症状感染者,暂未发现新增阳性病例。
对于市民关心的盒马鲜生外环境及食品情况,目前共采集外环境样本1545份,其中1426份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其余119份结果待出,采集食品样本1125份,结果均为阴性。
请市民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深圳市卫健委呼吁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我们将依法、及时公开此次疫情的最新信息。
与此同时,市民要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多通风、戴口罩,加强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并佩戴口罩尽快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
一图读懂:防疫三字经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风险,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有关规定,现就加强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以下简称进口冻品)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0年8月18日起,深圳市设立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集中监管仓)。从深圳各港口码头提柜离港并在深圳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冻品,在储存、销售、加工前须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外包装消杀和抽样核酸检测。
二、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冻品货主,须按要求如实填报货主、报关单、车辆、司机、货物流向等信息。
三、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冻品,经外包装消杀和抽样核酸检测合格,并取得《深圳市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出库证明》后方能出库。
四、从2020年8月18日起,深圳市从事进口冻品储存、销售、加工的经营单位,须查验《深圳市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出库证明》;对于2020年8月18日起从深圳各港口码头提柜离港的进口冻品,凡未取得该证明的,不得在深圳储存、销售、加工。
五、为保障集中监管仓高效有序运行,集中监管仓入库实行网上预约,《深圳市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出库证明》可网上查询,具体预约、查询方式由深圳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另行发布。
六、集中监管仓进口冻品经抽样核酸检测合格的,以短信方式通知货主提货,货主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限内提货。提货须“整柜入库、整柜出库”,不能分拆多批次提货。
七、进口冻品在集中监管仓的外包装消杀、抽样核酸检测、规定时限内仓储费用由政府承担。经查实不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的,上述费用由货主承担。超期提货所产生的仓储费用,由货主承担。
八、进口冻品抽样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所对应批次的进口冻品按有关规定作无害化处理。
九、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存在进口冻品应进入集中监管仓而不进入、储存销售加工未取得《深圳市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出库证明》的进口冻品、未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等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纳入征信系统。
深圳市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平吉大道78号友信食品城,业务咨询:徐先生,13686870918;刘小姐,18617021808;预约电话:0755—89236669、13537502910。
特此通告。
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
深圳:零售药店要现场核实
退热类药品购药者电话号码等信息
同时,深圳各零售药店要严格落实进门测体温要求,如发现发热人员,要引导其尽快到附近发热门诊就医。对代他人购买需登记报告药品的,要同时登记购药者和代购者的身份信息。
读创“战疫情企业服务平台”上线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查询
等你来pick→
来源 深圳发布、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深圳市市场监管局
编辑 黎莉 责编 李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