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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深圳又一批公租房放出,最低11.15元/月·㎡!还有一个好消息…

深圳商报 2021-01-30

在深圳打拼的小伙伴们,

难免会对租房问题发愁。

而公租房房源紧缺,

也一直困然着大家。

现在商报君告诉小伙伴们


一个好消息,

你们需要的房源终于来了!


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714套!

坪山公共住房来啦


据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消息,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和我区人才住房积分配租规则等有关规定,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现启动凤凰公馆公共住房项目的配租工作。



本次认租时间为

9月27日9:00-10月10日17:30

也就是说,现在已经可以开始申请了

有需要的小伙伴可要抓紧!


714套房公租房

租金低至每月17.23元/月/平方米

是不是很心动?


那房源具体怎么分配、怎么申请

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

往下看你就明白了



01


房源概况



凤凰公馆项目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坪山碧沙北路与横坪路交汇处,预计2020年12月底交付使用。该项目总房源714套,分布在1栋B座和2栋A座。


其中分配安排情况如下——


  • 666套两房、三房户型住房面向市公共租赁住房坪山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家庭、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单位配租;


上述房源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房源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


各分配对象可选房源,将在届时安排的首场选房签约活动现场通过抽签摇号方式确定。


  • 其余48套四房户型住房根据有关规定面向区高层次人才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图源:视觉中国


相信大家最关心的还是租金吧?

别急,接着往下看



02


基准租金及物业服务费标准



这批公租房

基准租金标准暂为17.23元/平方米·月


(一)租金标准


本项目基准租金标准暂为17.23元/平方米·月(最终以市政府批复为准);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物业管理费暂为3.9元/平方米·月(最终以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


是不是很心动啊

那么哪些人才能认租这批房子呢?

接着往下看



03


配租对象及配租方式


 配租对象 

大家注意啦,认租这批房子

必须要满足一下几个条件

👇

  •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坪山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即2020年9月25日18:00前属于坪山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为坪山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


  • 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家庭(含2017年人才住房积分政策实行前存量的坪山区人才安居公共租赁住房在库轮候家庭);


  • 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企(事)业单位。


图源:视觉中国


 配租方式 


(一)配租房源户型标准


  •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坪山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户型标准以其有效家庭人口数为依据,结合本项目情况,三人家庭可选两房户型房源,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所有户型房源。


  • 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家庭配租户型标准以其申请户型为依据,结合本项目情况,申请两房户型的可选两房户型房源,申请三房户型的可选本项目所有户型房源。


  • 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企(事)业单位配租户型标准根据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注:配租对象自愿认租低于其申请时对应户型房源且承租到本次房源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图源:视觉中国


此外,在库(册)轮候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于以下特殊群体的,其在该序位中享有优先选房权利:


①坪山户籍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

②持有本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残疾证的残疾人;

③经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退役军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④经市、区计划生育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


图源:视觉中国


❐ 在库轮候企(事)业单位


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企(事)业单位各类别企(事)业单位选房次序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


同一类别企(事)业单位选房排位按积分配租规则等相关规定确定。


这个房子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呢?

下面配租流程一定要看仔细



04


配租程序



重点来了!

网上认租时间千万要记好!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9:00至2020年10月10日17:30。2020年10月10日17:3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房源。


心动的话赶紧行动吧

具体配租程序看下方

(滑动可查看全文)

(一)网上看房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群聚集,本项目将采用实景拍摄形成的现场场景三维模型网上看房形式,不安排现场看房。网上看房指引将于近期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敬请留意。届时,各认租人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端进行浏览。


(二)提交认租申请


1.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坪山户籍在册轮候家庭


(1)有认租意向的市公共租赁住房坪山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

务”(http://zjj.sz.gov.cn/zfbzfw/)→“认租申请”页面,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9:00至2020年10月10日17:30。2020年10月10日17:3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房源。


(2)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坪山户籍在册轮候认租家庭取得坪山户籍的时点应为2020年9月25日18:00前,其他轮候信息发生变化的(如家庭住房、人口、婚姻状况、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须于认租截止日前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http://zjj.sz.gov.cn/zfbzfw/),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在工作日内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申请变更(咨询电话:0755-88631666)。


本次认租家庭认租资格的核查时点为2020年10月10日17:30。


2.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家庭、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企(事)业单位


(1)认租时间: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10月1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认租地点: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


(2)有认租意向的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家庭填写《个人(家庭)认租申请表》(附件1,原件1份),并提供受理回执复印件、主申请人历年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积分核算时间截至2020年9月30日)。


有认租意向的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企(事)业单位填写《企(事)业单位认租申请表》(附件2,原件1份)和《职工个人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原件1份,同时提供电子版表格),需加盖单位公章。


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家庭、单位请在上述规定的认租时间内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至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未在上述时限内提交认租申请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房源。


(3)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认租家庭的学历、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日前在工作日内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申请变更(注:本通告发布之后新增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配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新增的共同申请人不作为本次房源有效配租人口数)。


本次认租家庭、认租单位认租资格的核查时点为2020年10月10日17:30。


(三)认租名单资格核查及公示


认租结束后,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和认租单位进行资格核查,核查结果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四)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符合条件的认租家庭按照各自可分配房源数量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名单。各认租家庭选房排位如下表:


分配对象

房源数量(套)

入围认租家庭

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递补认租家庭

市公共租赁住房坪山户籍在册轮候家庭

222

排序1-222位

排序223-444位

排序445位及以后

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家庭

222

排序1-222位

排序223-444位

排序445位及以后


上述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单位认租需求及积分排序情况,将结合我区企(事)业单位申请人才住房积分配租规则的有关规定,确定配租单位名单和拟分配房源数量,并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认租单位,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安排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最后,关于本批公租房认租

这些重要信息也需要了解


05


重要提示



(一)凤凰公馆公共住房项目有关温馨提示详可登录坪山区住房建设局查询。请各认租人充分知晓本项目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谨慎选择。


(二)已认租其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在库(册)轮候人,可同时认租本次推出的公共住房。但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住房。


(三)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将不纳入本项目选房通告的选房名单(入围、候补入围及递补名单)。


(四)认租人排序到位,项目中有对应户型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的,均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库(册),原轮候库(册)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坪山区人才住房积分配租规则或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五)因在库(册)轮候人众多,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发送的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各配租对象密切关注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六)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申请人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七)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各认租家庭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作出库(册)处理。


(九)若项目房源在本次集中配租工作结束后仍有剩余的,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收回另行分配。


(十)通告未尽事宜由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咨询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除了坪山,
龙岗也放出一批公租房。

最低11.15元/m²

龙岗公租房来了


来看看龙岗的公租房,

你符不符合申请条件。



看点

01


配租对象



2020年9月28日前(含本日)为龙岗区户籍的在册轮候家庭,且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为低保、低保边缘或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家庭。认租家庭是否具有本次配租对象的资格,以证件颁发部门(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核查结果为准。


注:户籍信息以2020年9月28日18:00前属于龙岗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为龙岗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为准。



看点

02


二、房源概况



本次推出恒地悦山湖、信义荔山御园、公园里花园三期、丹郡花园、大族河山花园一期、东部英郡假日广场、远洋新干线君域花园、吉祥里豪庭、金地凯旋广场、平吉上苑一期共10个项目87套住房,具体房源包括:


上下滑动查看

最低房租11.15元/m²


 (一)恒地悦山湖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横岗街道康乐路与横一路交叉路口北侧,供应房源共14套,其中单身公寓1套(建筑面积约27㎡),一房1套(建筑面积约33㎡),小二房5套(建筑面积约49㎡),大二房7套(建筑面积约64㎡)。

  2.配租标准。

  单身可选单身公寓和一房,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小二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2.91元/月·平方米。

  (2)物业服务费:3.20元/月·平方米。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二)信义荔山御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布吉街道罗岗路69号,供应房源共32套,其中小一房26套(建筑面积约46㎡-49㎡),大一房4套(建筑面积约50㎡),小二房2套(建筑面积约56㎡)。

  2.配租标准。

  单身可选小一房,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6.59元/月·平方米。

  (2)物业服务费:4.38元/月·平方米。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三)公园里花园三期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沙路与丹平快速交叉口,共8套,其中单身公寓4套(建筑面积约44㎡),一房4套(建筑面积约44㎡)。

  2.配租标准。

  所有家庭可认租。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6.29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80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四)丹郡花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沙平南路123号,供应房源1套,为二房房型,建筑面积约为69㎡,。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6.29元/月·平方米。

  (2)物业服务费:3.90元/月·平方米。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五)大族河山花园一期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沙塘北路,共6套,其中一房5套(建筑面积约52㎡),二房1套(建筑面积约67㎡)。

  2.配租标准。

  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一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6.29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50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六)东部英郡假日广场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立信路与龙岗大道交叉口,共2套,其中小二房1套(建筑面积约56㎡),大二房1套(建筑面积约61㎡)。

  2.配租标准。

  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小二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6.13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60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七)远洋新干线君域花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银威路与龙富路交叉口,共4套,其中小二房2套(建筑面积约56㎡),大二房2套(建筑面积约61㎡)。

  2.配租标准。

  二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小二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2.74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30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八)吉祥里豪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共2套,均为二房房型,建筑面积约59㎡。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1.67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90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九)金地凯旋广场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城大道,共15套,均为二房房型,建筑面积约为58-62㎡。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2.48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88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十)平吉上苑一期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河路与平吉大道交叉口,共3套,均为二房房型,建筑面积约为64㎡。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1.15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30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注:

  1.上述项目暂定2020年12月交付,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房屋均为简装,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为准。

  2.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竣工测绘报告为准。

  3.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

  4.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停止领取租金补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缴纳租金。

  5.上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龙岗区教育局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且本次供应的部分房源可能存在学位已锁定的情况,如有适龄儿童入读需求,请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6.物业服务费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7.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8.上述项目房源均属腾退房源再次供应。


本次配租选房排位,

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

轮候册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



看点

03


网上认租



有意向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的龙岗户籍在册轮候家庭,登录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页面(http://zjj.sz.gov.cn/zfbzfw/),点击页面的“认租申请”,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页面,凭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网上认租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9:00至2020年10月14日18:00。


还有一个好消息!


深圳将新增规划配建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

和公共租赁住房 29456 套


日前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了《深圳市 2020 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下称 " 计划 "),总结了 2019 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并重点部署 2020 年度总体任务。



计划指出,城市更新方面,深圳 2019 年超额完成市 " 十大专项行动 " 考核任务,完成拆除重建供应用地 260 公顷,完成旧工业区综合整治 130 万平方米,目标完成率分别为 106% 和 108%;超额完成城市更新 " 十三五 " 规划考核任务,全市新增拆除重建类更新单元计划规模 633 公顷,目标完成率为 100%;通过更新单元规划配建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46115 套,目标完成率为 143%。


土地整备方面,2019 年深圳超额完成土地整备年度任务,共完成土地整备任务 24.2 平方公里,目标完成率为 151%。其中,较大面积产业空间整备专项任务共完成 15 平方公里,目标完成率为 125%。


2020 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 40 周年,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全面铺开、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 " 十三五 " 规划的收官之年。


计划明确提出,2020 年更新和整备工作将实现产业空间从被动资源保障向主动调控转变,着力解决我市公共服务设施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确保 " 十三五 " 规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为城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根据计划,城市更新 " 十三五 " 规划年度任务包含 2020 年度全市新增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用地规模 679 公顷;全市新增 " 工改 MO" 类更新单元计划用地规模不高于 133.5 公顷;新增规划配建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29456 套,创新型产业用房 23.6 万平方米;新增规划配建独立占地公共配套设施 134 个,非独立占地公共配套设施规模 25.3 万平方米。


2020 年度全市土地整备任务完成 15 平方公里,全市安排土地整备资金 110 亿元。


此外,2020 年度用地供应任务将采取更新整备指标联动考核机制,全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用地供应 235 公顷,其中福田 10 公顷,罗湖 33 公顷,南山 8 公顷,盐田 6 公顷,宝安 54 公顷,龙岗 80 公顷,龙华 10 公顷,坪山 10 公顷,光明 20 公顷,大鹏 4 公顷。用地供应任务的认定标准是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签订合同出让的开发建设用地和移交入库用地,以及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签订合同出让的留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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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龙岗住房和建设局、深圳晚报

编辑 肖晓君 责编 李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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