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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推!深圳“强制休假”能否真正落地?

深圳商报 2021-03-19

10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提出推行强制休假制度,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作为国内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不少网友对推行强制休假制度表示支持,但也直言担心无法改变“996”的工作模式。


不少网友表示举双手赞成


有网友认为应该先落实双休


 不过还有网友表示 
 不喜欢休假,喜欢加班 


带薪休假制度由来已久,但是落实率并不高,许多员工表示“想休,但不让休、不敢休”。10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以下简称《健康条例》),提出推行强制休假制度,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


除此之外,《健康条例》还禁止中小学生买酒喝,

谁敢卖就罚谁!


向未成年人卖酒罚3万
深圳《健康条例》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出售酒精饮料。

违反这一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三万元罚款。

此外,售卖可乐等“肥宅水”,也要加上“风险提示”,否则可能罚一千!

深圳《健康条例》规定,酒精饮料、碳酸饮料的销售者应当在货架或者柜台上设置符合标准的健康损害提示标识。如果商家不设置相关标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罚款。


对于市民就医而言
《健康条例》的出台也将带来新变化:

看病“实名制”
以前看病,我们每去一家医院,都得在挂号处买一个病历本,但看完基本上就不知扔到哪个角落了。这意味,下一次你去看病,医生根本不清楚你有过啥毛病。
这些“断档”“碎片化”的病历本将成为历史。

深圳《健康条例》规定,深圳市卫生健康部门要为全市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并将其纳入卫生健康信息化平台,实行全市联网管理。


而要实现这一点
离不开一个前提:看病实名制!

深圳《健康条例》规定,基本健康服务实行实名制,除紧急救治外,居民接受基本健康服务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还有下面这条
对政府部门影响最大
作出所有决策前,都得想多一层:
会不会影响市民健康?

干啥都不能“伤身”  “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深圳《健康条例》规定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做好“健康规划”,在制定相关专项规划时,应当与健康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相衔接。

打个比方,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俗称的国土部门)在做土地规划的时候,就得考虑留出一些地方,配建医院、社康中心、养老机构、体育健身设施等。

不仅要身体健康心理也要健康
深圳《健康条例》特别规定了学校、家长和组织对于保护孩子心理健康的责任:

第五十三条  
  • 教育部门应当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内容。

  • 学校应当设置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者辅导人员,建立学生心理健康评估、预警和干预工作机制,推进在学生体检中开展心理测试,引导学生预防和减少心理健康问题,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健康素养。

  •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情绪状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 妇女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应当会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家庭心理健康宣传教育。

第五十五条
妇幼保健机构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提供精神卫生、临床心理等专业技术服务。每个街道应当至少有一家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设立心理咨询机构,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此外,孩子们的“社恐”也要管

深圳《健康条例》将健康定义为:

“人的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为此规定——

  • 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注重对学生和幼儿个人生活自理能力、社会交往能力、道德规范约束能力等社会适应能力的教育和培养。

  • 中小学校应当每年组织开展在校学生社会适应能力测试,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提供专业技术支持。鼓励有关社会组织参与青少年社会适应能力测试、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等工作。

每年8月都是“健康月”
深圳《健康条例》把健康视为“重中之重”,直接将每年8月定为深圳健康活动月。

活动月期间,深圳将发布健康城市统计调查数据和报告、居民健康白皮书,并开展健康公益宣传、学术交流、成果展示等活动。

与此同时,全市健康公共服务设施也将举行开放体验活动。

作为国内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实施后,休假制度能否真正落地?


职工:支持新规更期待落实

《健康条例》明确,推行强制休假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安排员工作息时间,对脑力和体力劳动负荷较重的员工,实行轮休制度,避免对员工健康造成人体机能过度损耗或者身心健康伤害。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员工带薪休假制度,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工会等组织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员工带薪休假制度的监督检查。

该项内容引发公众广泛关注。实际上,带薪休假20多年前就被写进了我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更是对职工的年休假天数等进行了具体规定。然而执行过程中,休假制度难以完全落实。

不少网友对深圳推行强制休假制度表示支持,但也直言担心无法改变“996”的工作模式。

网友“一笑生花”表示,公司单休已成为默认的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没有三倍工资,更不用说带薪休假。

也有员工向记者反映,公司基本能落实带薪休假,但变相加班很难避免。在深圳市南山区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的潘女士告诉记者,公司年轻人多、竞争压力大,由于采取绩效工资,工资水平取决于工作量,加班成常态。“支持推行强制休假,能让员工工作起来劲头更足,希望制度落实到位。”

专家:新规出台有一定示范效应

记者从深圳南山区高新园区工联会了解到,一项对企业及职工的抽样调查显示,有38.17%的员工对自身发展问题存在困扰与迷茫,出于工作和就业的压力,员工担心休假影响自身发展和劳动报酬,只能将休息时间让位于工作。

调查还显示,由于园区企业大部分处于初创阶段,通常采取减员增效的手段,定岗定员定工作量,一旦安排休假,岗位无人员替代;同时,部分企业绩效考核、调休轮休制度不够完善,导致员工加班后调休、轮休实施难度较大。

在此背景下,业内专家认为,强制休假的新规出台有一定示范效应。

“强制休假的制度安排,鲜明地体现了法定休息休假制度的劳动基准法属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指出,法定休息休假制度对劳动者群体、用人单位以及劳动力市场、社会保险负担等有长远影响。放弃休息休假,不仅会导致劳动者身心受损,也会引起劳动力供给增大和劳动力价格下跌,同时造成依法休假的企业用工成本相对上涨以及过劳劳动者的工伤风险增加。

高新园区工联会副主席廖志恺认为,深圳推行强制休假制度是对企业、员工规范休假的引导,促使企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减少对员工身心健康的伤害,使得员工的基本劳动经济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要加强对企业的过渡性引导

深圳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法规对劳动负荷过重确实难以界定和制定具体标准,写入该部分内容,主要还是在于引导用人单位和员工树立健康工作理念,因此条例中没有制订具体的法律责任。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唐任伍公开建议,下一步要认真研究条例的可行性、监管成本有多高、企业不执行怎样进行惩戒等问题,并呼吁尽快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

廖志恺认为,落实强制休假,不仅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更要加强对企业的过渡性引导。“要给予企业合理的内部整顿优化期,加强指导”。

沈建峰表示,在当前实践中,还存在不少忽视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的现象,法定休息休假制度的落实需要通过公权力执法来保障,即通过劳动监察来保障。也应尽快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加强执法力度。

还有专家建议,休假制度既要保障职工休假权,又不宜大幅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推动落实可以对企业多一些实实在在的鼓励,如减免税收等,尽量做到企业和职工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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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工人日报、南方都市报

编辑 肖晓君 责编 李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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