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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知!往返澳门通关,有最新变化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
7月10日0时起,
经珠澳口岸出入境人员
需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通告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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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珠澳口岸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珠澳联防联控机制协商一致,现调整珠澳口岸疫情防控措施如下:
自2021年7月10日0时起,经珠澳口岸出入境人员需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特此通告。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8日
据澳门特区发布7月8日消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公布,因应广东省疫情风险降低,经多方协商决定:
自2021年7月10日零时起
所有往返广东省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士所须持有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48小时内调整为7天内作出。
应变协调中心表示,自2021年7月10日零时起,只要能出示7天内有效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便视为有效的证明,可作为往返广东省和澳门通关之用。
未能出示上述证明的非澳门居民可被拒绝入境,而澳门居民则会安排往指定检测地点接受病毒核酸检测并等待检测结果,而有关检测结果不可用作再次出入境的用途。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拒绝接受入境要求的医学检查者,可被处最高六个月徒刑或科最高六十日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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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珠海发布、澳门特区发布
编辑 吴怡漪
监制 江晓蚕
校审 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