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罚单+强制退市!监管对欺诈发行“零容忍”
欺诈发行“零容忍”!上市均未满三年,这两家公司或面临退市。
11月18日晚间,*ST紫晶(688086)、泽达易盛(688555)、分别披露《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根据《告知书》认定情况,两家公司未来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同日,*ST紫晶和泽达易盛均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ST紫晶和泽达易盛将在11月21日停牌一天,11月22日复牌。其中,泽达易盛自复牌之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泽达易盛”变更为“*ST泽达”,*ST紫晶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11月18日收盘,*ST紫晶报收6.77元/股,总市值12.89亿元;泽达易盛报收12.70元/股,总市值10.55亿元。
01
天价罚单+强制退市
证监会拟行政处罚
资料显示,*ST紫晶、泽达易盛分别于2020年2月、2020年6月上市,上市均未满三年。
*ST紫晶因公司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招股说明书》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668.52万元罚款;董事长郑穆、实控人罗铁威终身市场禁入,多名主要责任人被罚共计2649.26万元。
具体来看,*ST紫晶长期虚构销售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和验收单据入账,《招股说明书》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在上市后,继续通过前述财务造假方式虚增营业收入,2017年-2020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7.66亿元,虚增利润3.76亿元。此外,公司同时存在《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对外担保情况。
泽达易盛因《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等,构成“发行人在其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违法行为,证监会拟对公司和多名相关责任人被罚共计1.51亿元,对主要责任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具体来看,泽达易盛通过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淳、苏州泽达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6-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23亿元,虚增利润1.87亿元。在上市后,泽达易盛继续通过财务造假虚增营业收入,2020年-2021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23亿元,虚增利润1.09亿元。该公司同时存在《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如实披露股权代持情况。
02
此前已被监管重点关注
前三季度业绩均亏损
*ST紫晶和泽达易盛上市以来,已多次收到上交所发出的监管函件。
*ST紫晶上市首年,其年报便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是科创板首家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公司,上交所高度关注“非标”审计意见事项,就重要会计科目、业务模式变化、预付款项变化等进一步问询,分别就公司2020年年报保留意见、2020年年报及2021年半年报3次发出问询函。2021年4月以来,对公司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发出问询函及监管工作函10余份。
但*ST紫晶对问询函和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常常“爽约”。以最近一次来看,11月14日晚,*ST紫晶公告称,将延期回复上交所关于公司2022年三季报的信息披露问询函。
泽达易盛上市以来,上交所对公司相关事项重点监管,先后发出4份监管函件,并对公司相关责任人员、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等予以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2022年4月,泽达易盛2021年年报被年审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当时,上交所便发出年报问询函,针对18个问题要求公司进一步说明。
此外,据泽达易盛公告,公司董事长林应和董事会秘书应岚于2022年11月15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林应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应岚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业绩方面,2022年前三季度,*ST紫晶实现营收1.54亿元,同比下降59.47%;归母净利润亏损1.87亿元,同比下降834.04%。2022年前三季度,泽达易盛实现营收6666万元,同比下降68.6%;归母净利润亏损4916万元,同比下降235.73%。
03
剑指欺诈发行
对重大违法行为“零容忍”
分析人士指出,本次证监会对公司的行政处罚和上交所对公司予以“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彰显了监管机构对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和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决心。
市场人士指出,注册制下发行上市制度的包容性决不意味着放松监管,发行人不能心存侥幸,企图通过财务造假等手段“闯关”。对存在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公司,监管必然会重拳出击,依法依规强制其退市,这对于营造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保障科创板长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泽达易盛、*ST紫晶《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揭示的违法违规事项,上交所将立即启动相应的纪律处分流程。后续,上交所将持续关注行政处罚进展,并将根据处罚结果和退市规则,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流程。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强调,上交所将继续贯彻“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和注册制改革“三原则”,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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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宁可坚
编辑 石展溥
责编 李琰
监制 汪波
校审 谭录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