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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最高奖1000万!前海出台总部企业发展新政
读创/深圳商报获悉,日前,前海管理局印发《关于服务深港合作鼓励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前海总部办法》)提出,在前海合作区新注册或新迁入的总部企业最高可获1000万元落户奖励;总部企业上一年度利润总额达到30亿元以上的,给予3000万元经营团队奖励。
等你来pick→
读创/深圳商报综合
编辑 靳恩琦
责编 朱峰
监制 袁长乔
校审 谭录岗
读创/深圳商报获悉,日前,前海管理局印发《关于服务深港合作鼓励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前海总部办法》)提出,在前海合作区新注册或新迁入的总部企业最高可获1000万元落户奖励;总部企业上一年度利润总额达到30亿元以上的,给予3000万元经营团队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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