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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三天因“饭量大”被辞退?法院判了……

张玮玮 深圳商报 2023-08-13

深圳一员工入职某餐厅做厨师仅三天即被辞退,辞退理由是“饭量大”。该纠纷经劳动仲裁和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原来背后另有隐情……


该案中,刘某于2021年12月20日入职某餐厅担任厨师。刘某上班至2021年12月22日晚上9时30分吃员工餐时,厨师长通知刘某,称其“饭量大”,将其辞退了。后刘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餐厅支付其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2日期间工资995元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000元。劳动仲裁裁决支持刘某三日工资的请求,驳回了刘某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请求。

刘某诉至法院,在庭审中称未与该餐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无其他书面入职手续,都是口头约定,并提交微信聊天记录、体检介绍信、从业健康证明等证据,证明其与餐厅存在劳动关系。孰料,法院经调查发现,刘某涉及多起类似劳动纠纷案件,仅通过法院电子卷宗关联案件查询,其2017年至今在深圳法院即涉及10余宗劳动纠纷案件,案涉多家餐厅,均起诉要求各家餐厅赔偿违法解除赔偿金、二倍工资差额等,仅2019年就涉案7宗。

龙岗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在某餐厅工作仅三天,尚未办理入职手续,即称自己被餐厅以“饭量大”为由辞退,明显不合常理。从其涉及的大量劳动纠纷案件分析,多数是以消极怠工、主动找茬等方式,诱导用人单位对其作出辞退处理,然后向用人单位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公民从事民事活动和进行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刘某通过“劳动碰瓷”的方式请求赔偿金,违反了民事主体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综上,龙岗法院判决驳回了刘某要求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承办法官表示,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中时常发生不诚信诉讼的情况,个别劳动者专门利用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用工不规范的管理漏洞,故意制造劳动争议,俗称“劳动碰瓷”。这类行为浪费了宝贵的劳动维权资源,扰乱了和谐的劳动关系,侵害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官提醒,用人单位应树立规范用工观念,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减少劳动用工风险,让“碰瓷者”无机可趁。劳动者维权应遵循合情、合理、合法原则,劳动仲裁或诉讼等维权方式,只是权利的救济通道,绝非不劳而获的捷径。那些抓住用人单位管理漏洞的“钻空子”式维权,往往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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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创/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张玮玮

编辑 吴怡漪

责编 李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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