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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联泰环保及相关人员遭上交所公开谴责

深圳商报 2023-08-13


8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宣布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泰环保)、实际控制人黄建勲、黄婉茹、关联方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经查明,联泰环保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及整改情况公告》称,公司2022年第三、四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汕头市得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成投资)通过第三方企业采用当季度借款、当季度末偿还的方式,向公司借款用于其经营周转,形成了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合计12亿元。

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金额为39,000万元,占上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42%,季度末占用余额为0元;2022年第四季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金额为44,000万元,占上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6.27%,季度末占用余额为0元;2023年第一季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金额为37,000万元,占上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68%,季度末占用余额为0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关联方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

上交所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黄建勲、实际控制人暨时任副董事长黄婉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地位损害公司独立性。公司关联方得成投资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致使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涉及金额巨大,情节严重。

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提供资金拆借,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行为违反相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黄建勲同时作为时任董事长,系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黄婉茹作为公司时任副董事长,时任总经理张荣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主要人员,时任财务总监杨基华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林锦顺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联泰环保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黄建勲、实际控制人暨时任副董事长黄婉茹、关联方汕头市得成投资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对公司及时任总经理张荣、时任财务总监杨基华、时任董事会秘书林锦顺予以通报批评。

公开资料显示,联泰环保成立于2006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市政设施管理、环保咨询服务等。2023年3月22日,公司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汕头市得成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深圳市联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51%和49%的股权;以现金方式收购王沛松、王和明分别持有的汕头市天汇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9.60%、4.90%股权。

财报显示,2023年一季度,联泰环保营业收入为3.49亿元,同比增长19.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95.9万元,同比下降9.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098.6万元,同比下降9.33%;基本每股收益为0.11元。联泰环保表示,一季度营收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汕头西区项目进入商业运营以及工业级混合油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联泰环保2023年一季度财报截图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7日收盘,联泰环保跌0.86%,报5.75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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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读创财经综合
编辑 信嘉毅
责编 朱峰
监制 舒桂林
校审 谭录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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