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深圳全面禁用!
大家伙去菜市场买肉、买水果时
挑选的时候看着色泽鲜明
回家后或者回到自然光下
再看就发现被“照骗”了
被照着骗!
问题出在哪?
原来,是因为档口悬挂了
特殊光源的照明灯
这种灯,俗称“生鲜灯”
图片来源:深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在农贸市场里
打灯销售鲜肉、蔬菜、水果、海鲜等
生鲜农产品非常普遍
在生鲜灯照射下
这些农产品显得格外新鲜红润
图片来源:深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12月1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全省广大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蔬菜类、水果类、禽蛋类、畜禽肉类、水产品类等)时,不得通过照明等方式改变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否则将面临最高三万元的处罚。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第81号令)要求,自2023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什么是“生鲜灯”?其实,“生鲜灯”只是通俗意义上的叫法。判断灯具是否合规,应当根据灯具有无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有没有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常见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直接使用红色、蓝色、绿色等能明显改变感官性状的照明设施对生鲜食用农产品进行照射;
二、通过可变可控光源调节颜色应付检查,在实际销售时改变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
三、通过使用有色灯罩、造成实际反射光线改变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
四、在正常灯具上加套有色塑料袋、在灯泡表面涂抹颜色等,造成实际光照效果不合规;
五、将红色、蓝色、绿色等违规光源和正常光源搭配使用;
六、速冻食品冷柜、冷藏展示柜、水产品展示柜等采用以上方式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表示,下一步将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举措,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自查整改照明设施,推动行业自律、商家守法经营,让食物回归本来原貌,让广大市民明明白白消费。广大市民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或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12月1日《办法》实施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违规使用“生鲜灯”行为,如发现使用“生鲜灯”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去掉“美颜滤镜”
让食物回归本来原貌
让消费者看得更加清楚明白
才能充分行使自主选择的权利
广大消费者如在《办法》施行后
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请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驻穗记者 姚嘉莉 通讯员 粤市监
部分内容来自深圳市场监管
编辑 石展溥 责编 宁可坚 校审 孙世建
监制 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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