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涉IPO项目,知名会计师事务所被警示
12月20日,北京证监局官网披露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兴华会计所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个别IPO项目存在或有收费安排;
二是员工买卖审计客户股票;
三是内幕信息管理欠缺;
四是未按规定进行轮换;
五是为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
六是独立性管理有效性不足;
七是未恰当防范逾期收费不利影响。
北京证监局表示,中兴华会计所应充分关注独立性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独立性管理,并提交书面报告。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来源 北京证监局官网
编辑 黎莉 责编 马强 校审 汪蓓
监制 于雪
等你来pi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