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财务资助,财信发展收关注函
3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发展”或“公司”)的关注函。关注函要求财信发展说明公司违规财务资助发生的原因,相关内控是否存在缺陷及产生的原因、涉及的主要业务环节、相关责任人的认定和追责安排等;说明其他股东未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且未就财务资助提供反担保的原因,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
▲深交所关注函截图
关注函称,2024年3月20日晚,财信发展披露《关于补充确认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财信发展为参与大湾区旧城改造类项目拓展,由控股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向深圳市财信新领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领航置业”)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元。由于旧改项目未最终落地,前述财务资助于2021年7月28日转至深圳信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展公司”),新领航置业于2021年11月注销。截至公告日,财务资助已收回800万元,弘业公司对信展公司的财务资助余额1200万元,利息累计122.27万元,合计1322.27万元。
由于目前信展公司无力偿还所欠财务资助款项,经弘业公司与信展公司及其股东周庆河协商,三方签署《股权抵债协议书》,将周庆河所持龙门县包顺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顺建材”)49%股权冲抵其所欠弘业公司财务资助款项。经评估,包顺建材股权评估价值为3308.06万元,49%股权的对应价值为1620.95万元。
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请财信发展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说明:
1.公告显示,上述财务资助未在发生时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其他股东未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且未就财务资助提供反担保。请财信发展:
(1)说明上述违规财务资助发生的原因,相关内控是否存在缺陷及产生的原因、涉及的主要业务环节、相关责任人的认定和追责安排等;
(2)说明其他股东未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且未就财务资助提供反担保的原因,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3)全面核实2020年至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审议决策程序、其他股东是否按约定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信息披露情况等;
(4)说明财信发展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和不当交易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如是,说明详情。
2.公告显示,截至2023年6月30日,包顺建材的总资产为1732.75万元,净资产为1105.6万元。包顺建材2022年度和2023年上半年无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28.9万元和63.59万元。广东邦博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市场法评估的包顺建材位于惠州市龙门县地派镇大坑村大辽山3007322.9立方米表层泥皮废弃料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3308.06万元。另外,公告显示,包顺建材股权评估价值也为3308.06万元。请财信发展:
(1)说明本次资产评估的评估增值情况及原因,本次资产评估的具体过程、评估依据及合理性,结合市场可比交易或可比价格说明评估结果的公允性,同时说明表层泥皮废弃料资产与包顺建材股权评估价值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包顺建材主营业务、主要资产、目前经营情况、是否具备盈利能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与财信发展现有业务的关系、财信发展获得其股权是否将产生协同效应;
(3)结合上述问题的,说明弘业公司接受相关方股权抵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请广东邦博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问题(1)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截至3月21日收盘,财信发展涨0.55%,股价收报3.68元,总市值40.50亿元。
来源 读创财经
编辑 石展溥 责编 宁可坚 校审 谭录岗
监制 刘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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