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因存在内控缺陷被警示!
聚光科技(300203)4月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和时任董事长叶华俊、丁建萍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警示函披露,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认定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聚光科技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公司存在内部控制缺陷,2016年至2020年期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不准确。
警示函指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公司时任董事长叶华俊和丁建萍对此应承担主要责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二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聚光科技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后续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提高管控水平,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和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信息披露管理,防止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并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公开资料显示,聚光科技的主要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应用于环境监测、工业过程分析等领域的仪器仪表。
值得关注的是,聚光科技2021年、2022年度连续两年亏损,归母净利润累计亏损超6亿元,2023年业绩前三季度仍未扭亏。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2亿元,同比减少5.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亿元,亏损增长61.1%。
4月3日,聚光科技收报13.46元,跌1.9%,最新总市值60.4亿元。
来源 读创财经
编辑 信嘉毅 责编 李耿光 校审 孙世建
监制 肖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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