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与实际情况差距过大,西藏珠峰被警示
6月6日晚间,上交所对西藏珠峰(600338)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公司业绩预告中关于净利润、扣非净利润披露不准确,与实际业绩差异幅度较大,且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公告显示,经查明,2024年1月31日,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4,871万元到-9,914万元,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4,644万元到-3,096万元。
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由于期末调汇形成的汇兑损失,最终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等原因,预计2023年净利润为-22,871万元至-17,914万元,预计扣非净利润为-24,174万元到-19,217万元。
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1,370.67万元,实现扣非净利润-22,673.92万元。
上交所认为,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应当根据会计准则对业绩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确保预告业绩的准确性。
西藏珠峰业绩预告中关于净利润、扣非净利润披露不准确,与实际业绩差异幅度较大,且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责任人方面,公司时任董事长黄建荣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张杰元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宋孜谦作为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胡晗东作为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负有责任。
对于上述情况,上交所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黄建荣、时任总经理张杰元、时任财务总监宋孜谦、时任董事会秘书胡晗东予以监管警示。并要求西藏珠峰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立足有色金属资源行业上游,依托位于塔国的铅锌多金属矿山,已经成为“一带一路”倡议下中资企业在“一带沿线”国家成功投资的标杆项目。同时,公司已开始在“一路沿线”的阿根廷布局投资新能源产业上游的锂盐湖开发项目,已是证券市场上矿业资源开发板块的龙头股之一。
二级市场上,截至6日收盘,西藏珠峰跌3.45%,报9.23元/股,总市值84.3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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