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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一题021※ First blood?Double kill?

我是小刷 小齐的公考常识 2022-04-23

常识需要一点一滴的积累,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一起积累,橙色部分为小齐自己做题时的一些小想法,不一定客观准确,看看就好~

(2015国考)下列哪种情形最可能实行一审终审?(    )

A.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被告提出反诉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B.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双方争夺子女抚养权的离婚案件

C.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

D.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正确答案】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符合该条件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只有D项符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条件,最可能实现一审终审。

故本题答案为D选项。

我国人民法院审判制度,实行两审终审制,即一个案件依法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除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一审的案件和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外,其他刑事、行政和民事案件的审判,都是两审终审。

一审终审指案件经过一级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不可上诉。

适用一审终审的案件有:(1)最髙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估计是因为也没得上级法院可以起诉了。。。)(2)基层人民法院依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宣造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案件、指定监护案件、确认身份关系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等。(都是些清楚明了、没涉及什么大型利益纠葛、像生死这种跟其他人没有太大关系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就可以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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