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诚信教育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宣传国家、学校资助政策及资助育人成效,大力推进资助育人,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笃行、感恩奉献。推动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开展2023年诚信教育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诚信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诚以养德 信以铸人”为主题,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组织学生开展诚信舞台剧及诚信短视频创意大赛等系列活动,增强当代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担当,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推动我院资助育人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广泛、健康、持续开展,推进诚信社会建设。
二、活动内容
大力推进诚信教育,普及金融知识,教育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助学贷款的意义,引导广大学生珍爱信用、理性借贷、不负信任,提高广大学生的征信意识、金融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广大学生的责任感,帮助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荣辱观、价值观,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时间
2022年4月20日—5月31日
五、活动目标
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引导学生树立诚信理念;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传播诚信文化,推进诚信社会建设;加强我校学生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金融信贷知识的理解,推动贷款学生诚实守信、按时按期还款,保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广泛、健康、持续地开展。
六、活动内容
(一)组织学生开展诚信主题教育班会。设置贴近热点和贴近实际的话题,倡导同学们远离不良“校园贷”及其他非法借贷,充分开展诚信大讨论,推动诚信观念融入资助申请、课堂学习、日常生活和毕业离校等环节,彰显诚信价值,凝聚诚信共识,营造诚实守信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开展2023届贷款毕业生诚信还款宣传教育活动。摸清各学部贷款学生底数,完善学生资助档案,加强贷后管理和教育,组织生源地助学贷款应届毕业生5月31日之前完成助学贷款网上信息更新以及毕业确认工作;开展助学贷款还款知识讲座, 宣讲提前还款、正常还款及相关流程知识,确保所有贷款毕业生全面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组织贷款毕业生观看诚信教育宣传片,使学生了解征信体系及还贷相关知识,增强学生履约意识。各辅导员要帮助和督促毕业班学生了解和掌握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提高学生的履约意识,引导学生珍惜自己的征信记录。
(三)观看教育影片,开展线上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各学生班级观看反诈骗电影:《猎屠》、《巨额来电》、《反诈风暴之不可饶恕》,任选其一。通过微信、QQ群、官网等宣传窗口,教育引导学生做到考试诚信、学术诚信、就业诚信、还贷诚信;进行金融知识、校园贷危害、金融风险防控、理性消费等方面宣传,切实增强活动的实效性。
(四)诚信舞台剧。各学部围绕本次主题,结合专业特色和学生特点,举办诚信舞台剧。作品以“诚以养德信以铸人”为主题,通过舞台剧形式演绎诚信故事。参赛舞台剧题材不限(叙事剧、小品、相声、音乐短剧、歌舞短剧等),鼓励参赛选手结合诚信和国家助学贷款自构情节,亦或演绎真实情节,更富有感染力。(评选细则见附件1)
1.作品上交时间:2023年5月20日前
2.由各学部组织初赛,初赛结束后各学部将推荐优秀作品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学院复赛。(推荐份数:护理学院10份,大健康学部10份,信息管理学部8份,医药学部8份。)
3.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对各学部推荐的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一等奖获奖作品推选参加省赛。
(五)诚信短视频创意。结合学生资助政策或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诚信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风格、题材不限(舞台剧视频二创、微视频、个人叙事等)。(评选细则见附件2)
1.作品上交时间:2023年5月20日前
2.由各学部组织初赛,初赛结束后各学部将推荐优秀作品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学院复赛。(推荐份数:护理学院20份,大健康学部20份,信息管理学部15份,医药学部15份。)
3.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对各学部推荐的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一等奖、二等奖获奖作品推选参加省赛。
七、工作要求
1.诚信教育是学生德育的核心内容,各学部要充分认识资助育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将诚信教育融入日常的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推进诚信教育常态化;
2.各学部要加大诚信教育主题系列活动的宣传和动员力度,确保学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3.各学部要紧密围绕此次活动主题,结合学院实际与特色开展活动,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积极探索、实践加强诚信教育的有效举措;
4.按照学院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要求,2022—2023学年的评选对象需参加2023年诚信教育活动。
5.及时总结,确保长效。各学部要及时报送活动新闻稿(文字材料、活动照片、剪辑创作短视频等),确保资助育人活动的及时性报道。各学部资助育人系列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效果材料最迟5月20日之前发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周勇
联系电话:17584736888
邮箱:747392032@qq.com
附件1-4可扫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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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供稿 | 周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