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了!即使被“终审判决”也拒绝离场,广安两家物业公司再起纷争 网友质疑:背后好大一棵树?
一起“现聊”。
即使被“终审判决”也拒绝离场?这家物业公司到底啥“背景”?
备受各界关注的广安西城物业与港联不动产服务公司再起纷争。
近日,港联不动产服务(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联不动产公司”)再次向广安区住建局提出申请,请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在广安主城区环宇世纪城的西城物业公司立即办理退出移交。
这份发自港联不动产公司的“申请”称,如西城物业拒不移交、退出,希望区住建局按照相关《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百条违反《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移交、退出,逾期仍不移交或者退出的,对拒不移交有关资料或者财物的,对物业服务人予以通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拒不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的,自责令规定时间届满次日起处每日一万元罚款,且二年内不得承接新的物业项目。“申请”要求住建局依法处理广安西城物业拒绝离场问题。
西城物业二审败诉,曾被限令10日内离场
2022年2月25日,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港联不动产:一年前投标,至今不能进场
港联不动产于2021年7月7日参加环宇世纪城项目物业服务投标,2021年8月31号进行中标公示。公示后与环宇世纪城业主委员代表签订服务合同(2021年9月30日-2024年9月29日)并于2021年9月24日,在广安市广安区住建局备案。原本应在2021年9月30日就进入环宇世纪城现场接手物业管理服务的港联不动产公司,却因四川西城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城物业)拒不办理移交而搁浅。
港联不动产公司称,自2021年8月31号进行中标公示后,与环宇世纪城业主委员代表签订服务合同以来,遭到西城物业公司多次组织人员恶意阻止进场。给公司造成大量人力、财力、物力等巨大损失。
今年5月,环宇世纪城业委会向广安区住建局再次提交申请,要求住建局对西城物业拒不退出做出处理。然而,遗憾的是,广安区住建局以行政处罚不能一事两罚原则为理由,拒绝再对西城物业不办理退出移交的行为进行受理。同时表示让业主自行去找市行政执法局,市执法局也以同样理由推脱。
西城物业与环宇世纪城业委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早已到期,即前期服务合同的相关权利义务已终止。环宇世纪城业主委员会于2021年9月8日对西城物业发出限期撤出告知函,西城物业却拒绝退出小区,反而起诉业委会,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广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了判决,西城主张继续履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诉讼请求依法被法院驳回。西城物业不服判决,上诉至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再次驳回了西城公司的诉讼请求。
由于西城物业多次阻挠进场,港联不动产只能求助政府部门出面协调。2021年10月29日,广安区住建局发出西城物业办理小区移交手续并退出物业管理通知,并于11月2日发出西城物业办理小区移交手续并退出物业管理补充通知,同年11月26日,广安区中桥街道办事处也发函给西城物业尽快办理小区物业交接手续。在政府部门出面调节的情况下,西城物业仍未作出任何回应和举动,却依旧霸占小区管理区域,其行为对环宇世纪城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
新规:按最新《条例》,拒绝退场每日可处罚款10000元
责令退出后仍拒不退出的,物业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根据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条:“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移交、退出,逾期仍不移交或者退出的,对拒不移交有关资料或者财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人予以通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拒不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的,自责令规定时间届满次日起处每日一万元罚款,且二年内不得承接新的物业项目。”
西城物业与环宇世纪城业委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早已到期,即前期服务合同的相关权利义务已终止。环宇世纪城业主委员会于2021年9月8日对西城物业发出限期撤出告知函,西城物业却拒绝退出小区,反而起诉业委会,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广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了判决,西城主张继续履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诉讼请求依法被法院驳回。西城物业不服判决,上诉至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再次驳回了西城公司的诉讼请求。
附件: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区关于办理广安市环宇世纪城小区移交手续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通知》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区关于办理广安市环宇世纪城小区移交手续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补充通知》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将四川省西城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信用等级列为C级的通知》
西城物业:不在乎被罚款120000元,信用等级被降为C级
明确表示:无论政府作何出种处罚,均拒绝退场
2022年2月14日,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西城物业的霸道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20000元。2022年3月12日,广安市住建局发出将西城物业信用等级降为C级通知。西城物业对政府部门相关通知视若无睹且明确表示无论政府作何种处罚均拒绝退场。
目前,政府相关部门已束手无策,只能以某种理由回复环宇世纪城业主及港联不动产,要求:暂缓入场。
港联不动产公司:依据2021年11月2日《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区关于办理广安市环宇世纪城小区移交手续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补充通知》中住建局已表明有权利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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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西城物业啥“背景”?
背后,到底有好大一棵树?
后续,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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