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让指鼠为鸭的江局长跑了,"江局长"应该被组织直接“拿下”!
江西“指鼠为鸭”事件的始作俑者,除了涉事的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主要责任之外,最可恨的要算上这位南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昌东分局的"江局长",因为,正是他之前“信誓旦旦”的鸭脖认定结论才导致公信力受损,而且还造成动用了四个省级层面的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历时17天的调查,极大的造成了公共资源浪费。
"江局长"应该被组织直接“拿下”,同时,因为调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能由纳税人买单,而应当由涉事校方和江局长平摊费用。因为,这位江局长公开向公众有过庄重承诺:
反复对比,确认这个异物就是鸭脖。
提请注意,江局长说了,是通过“反复对比”,意味着他自己是有底气的,那么,无论从哪个角度去讲,江局长都应当对自己的话负责,不能拿自己的信用和政府的公信力信口开河。
可是,后来的情况是,这位信誓旦旦的江局长被省级联合调查组的“终审判决”狠狠的打了脸。真是想不到啊,在体制内竟然会有如此假话连篇、尸位素餐的昏庸官员,江局长竟然敢公开公然对公众和舆论撒谎。
联合调查组的《情况通报》称,“6月1日,学生在食堂吃出疑似‘鼠头’的异物,被涉事食堂工作人员事发当日丢弃”。而根据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6月3日的《情况通报》,学校“立即组织封存相关档口食物并同步开展调查处置”,“南昌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情况报告后,第一时间派出执法人员到我校开展调查、对食品留样进行采样检测。”可是,江局长通报里哪有“封存”、谁见到过“留样”呢?这不分明是公开撒谎吗?学校的《情况通报》之前得到了当地市监部门的公开认可,这位江局长正是该局局长。
另据江西电视台《都市现场》栏目6月3日报道,南昌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昌东分局局长江协学介绍,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反复对比,确认这个异物就是鸭脖。
那么,江局长就该被追究刑事责任。理由是,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同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进行调查处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事故单位封存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设施等予以保护,需要封存而事故单位尚未封存的应当直接封存或者责令事故单位立即封存,并通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与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综上可见,涉事的食堂、高校、市监部门,在事发关系到大学食堂这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的事故中,根本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来执行,而且面对已经传为公共热点的社会事件中,提供的社会大众的《情况通报》及新闻答复,存在多处虚假事实。按照省级联合调查组的认定,“下一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昌东分局等相关责任单位、涉事企业和责任人,......”
江局长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明明我们知道江局长在撒谎,江局长也知道自己在撒谎,而且江局长也知道我们知道他们在撒谎,江局长也知道我们知道他们知道他们在撒谎,但是,江局长他们还是,仍然在撒谎。你看,有像江局长这样的官员在位,这个世界就变得有多奇妙,这得给多少官员带坏了样?
原本就是一个鼠头,却硬是被江局长们说成是鸭脖,还惊动了省上的大领导们。江局长啊江局长,就算你不能说实话,也不能在这件事上添乱,稍微保留一丁点儿人性嘛,好不?假如下次谁再整个狗头出来,你又扯横筋,偏要说这狗头是个龙头,那又该如何收场?依我看,组织上是不是可以考虑让这位睁眼说瞎话的局长提前退休了?
还有,涉事的那位同学,哪里明白,原来他就是被身边这样的学校和官员教坏了的,“他们”都是一伙的,你看这江局长同志,讲起假话来那可是一本正经,连眼睛也不得眨一下的呢。生活中比比皆是被江局长的“反复比对”后指鼠为鸭的权威结论,不但公开对媒体和舆论撒谎,还硬生生把黑说成白了。
有人这样评论说,当你明白了“讲真话是会付出巨大代价的”之后,社会就会又多一个“沉默的绝大多数”。
局长:反复对比这就是鸭脖。
网友:这局长公然对公众撒谎是因为业务不精?该不该引咎辞职以谢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