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赴华签证申请要求的通知
(2022年6月15日更新)
一、自即日起,中国驻利比里亚使馆调整赴华商务、工作、探亲等签证办理要求,具体如下:
(一)M字和F字签证
适用于赴华从事经贸、科技等活动,凭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和商务部门、市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出具的邀请函申请。
(二)Z字签证
适用于赴华工作,凭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 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等)申请。
(三)S1字(随居)和S2字(探亲)签证
适用于Z字工作签证或工作类居留许可持有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凭以下材料申请: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家族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原件;
②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③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如成年子女及其配偶申请探亲(S2)签证,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交相应情况说明。
(四)Q1字(团聚)和Q2字(探亲)签证
适用于①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②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仅限: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凭以下材料申请: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户口簿、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②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③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如中国身份证、户口簿),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
二、仍暂停受理赴华旅游、就医或其他私人事务相关签证申请。申请紧急人道主义签证,如赴华奔丧或探望病危重亲属,须提交死者或患病亲属的身份证件(如中国身份证或外国人护照等),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病危通知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三、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https://cova.cs.mfa.gov.cn),打印出确认页及表格,并在确认页及表格第九项签字。
(二)在线预约递交申请时间(https://avas.cs.mfa.gov.cn),打印出签证预约确认表。
(三)按预约时间本人亲自到使馆递交申请,并留存十指指纹。
(四)申请材料:
1、在线填写的申请表(打印全表),及签证预约确认表;
2、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
3、2寸白底证件照片1张;
4、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第三国公民);
5、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
6、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
7、各类签证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等。
四、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如需申办签证,请将有关申请材料直接递交至使馆。
领事咨询电话:+231-886555566,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中午11:30,下午15:00至17:00;
领事咨询邮箱 chinaconsulate07@gmail.com